我父亲年龄已经满60岁了,在所在单位工作不小心受伤,目前在家养病既然是在工作中受伤,那么能认定为工伤吗,我朋友说岁数大了就不能认定了,所以我来咨询一下,年满60岁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男的超过60周岁,女的超过55周岁的,劳动局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1、年满60岁,即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知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雇佣单位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本人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2、但根据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第二条规定,其中保安未满60岁之前就在在该单位工作至今且没有退休领道取基本养老金,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的,也可以进行工伤回认定,享受答 工伤保险待遇。
3、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4、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您好,因为劳动法规定男职工60退休,女职工50岁退休,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将不在享受劳动法保护,也就不能购买工伤保险,也就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您的说法,您父亲已经超过60岁,是不能受劳动法规的,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2020-07-14 10:26:53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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