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二十九条:“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
招标过程中的工程暂估价一般为专业分包部分估价。这部分价格是含在标底中的,且不允许下浮让利。工程造价是包含暂估价的。 我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项目A进行招标,要求房建三级及以上单位,控制价也就是工程造价为1000万。其中有30万暂估价,为楼内智能化系统部分。由于房建单位不能做弱电,这30万就暂估进总价,等智能化图纸出来,算价格后,由招标人和房建单位共同再招标,招个智能化单位。作为房建单位,投标时候只考虑970万的下浮、让利,来竞争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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