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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工作地点变相辞退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权?

钟* 香港-新界 劳动关系咨询 2020.06.16 17:05:23 491人阅读

最近公司想要裁员,又没有直说,就说公司开了公司,要从这里调人,相当于变更工作地点变相辞退,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只能吃哑巴亏吗?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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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0-06-16 17:07: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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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法》规定: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在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数额: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半年到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半年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若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2020-06-16 17:08: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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