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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4月4号上班的,然后4月30号辞

137****5128 浙江-绍兴 劳动争议咨询 2020.05.16 00:31:40 360人阅读

请问,新员工,4月4号上班的,然后4月30号辞职了,就这些天有月休假的吗,其中还休息下过一天,工资是不是可以按月薪平圴一天的计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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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法中没有针对辞工到期日是否需要上班的规定,由公司与员工协商解决。一般公司是离职之日办理离职手续,当日不用上班。
  离职日期:辞职申请是从提出申请那天计算。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以最后离开公司那天计算。
  《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020-05-16 00:37: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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