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了家公司,最近我听人事说公司有一名员工,开始说自己身体请了三天假,但是现在又说病严重了准备请长期的病假,我想辞退这名员工,那么长期病假可辞退吗
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原劳动部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具体规定了不同的工作年限所对应的医疗期,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长期请病假不会被开除。员工请长期病假,根据工作年限享受一定期限的医疗期,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无权辞退患病职工。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专业解答若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因病而无法正常出勤而遭解雇,此举如被判定为非法解雇行为,那么劳动者无需再坚持寻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在劳动合同已无法再履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额度,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其中,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以该劳动者在本单位所服务的时间长度为准,每累积满一整年即支付该劳动者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以下疾病可申请长期病假且不易被辞退: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多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终末期肺病及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在申请时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并遵循公司规定。
专业解答试用期内,员工因病假被辞退,若构成非法解雇,且员工不选择恢复原工作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雇主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员工需满足病假条件,并提供合法病假证明,雇主才能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专业解答试用期内,员工因病假被辞退,若构成非法解雇,且员工不选择恢复原工作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雇主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员工需满足病假条件,并提供合法病假证明,雇主才能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以下疾病可申请长期病假且不易被辞退: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多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终末期肺病及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在申请时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并遵循公司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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