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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去世了,爸爸去世了,土地使用权是爷爷

ask****370 山东-威海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4.06 18:04:38 355人阅读

爷爷去世了,爸爸去世了,土地使用权是爷爷的,房产证是爸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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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土地作为遗产的遗嘱无效。土地属国家或集体所有,不能转让,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老人百年后,自动收归集体。如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到期,继承人可以作为新的合同继受人继续使用。  如果是宅基地,那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  相关法条:  《继承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遗嘱有效还有以下要求: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2020-04-06 18:33:38 回复


一,根据继承法,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
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
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按你的说法,房产证是你爸爸的名字,那么你母亲(她出走的事,由公证处解决)和你,就有法定继承权,你叔叔还不具备继承权。
三,你可以到你叔叔,要回房产证,并将房子继承、过户到自己名下。

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无所谓继承。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村民以户为单位承包的,承包人去世,承包人妻子在同一户口簿的或户口簿上还有其他家庭成员,土地在承包期内的,家庭成员可以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集体收回土地再分配。《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应当根据情况具体分析。继承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有遗嘱的且遗嘱合法有效的,按遗嘱执行。看你的情况,应该是没有遗嘱,那么就是法定继承。接下来从几个方面说。
1、权利义务对等性是一种法理,你小叔虽然将权利义务对等关系说的是正确的,但存在无限扩大化的理解。
2、根据《继承法》第10条关于继承顺序的规定,你小叔和你父亲同为
第一顺罚氦窜教诃寄撮犀郸篓序继承人。第11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从11条可以看出,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四,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

五,代为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六,代位继承人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你符合前面三点,但这只是说明你是合法的代位继承人,至于你是否享有继承权,重点要看
第四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指出:“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继承法》第7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根据上述2个条文,如果你父亲丧失了继承权,那么你同样就不能代位继承了。若能证明你父亲没有丧失继承权,那么你就可以代位继承。即使你不能代位继承,只要符合上面意见28条后半段的情况,也可适当分割遗产。
3、关于赡养义务。你小叔所说的你父亲没有尽赡养义务具体是指的什么是你父亲在死亡前就没有尽义务还是因为死亡而不能履行义务履行了义务又是履行了多少这要看实际情况。你小叔你和你父亲都完全履行了的,遗产应当均分;履行较多或履行了主要义务的可以多分,另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至于你的赡养义务。
首先,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被继承人死亡时,除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外还有其他子女的,应当承担赡养义务。也就是说,你对你爷爷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其次,意见第27条: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够详细不还有你满18岁没有没有就是限制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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