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交通事故律师回复
酒驾27%怎么处理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酒驾行为将受到严厉的惩罚措施。当驾驶人员在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辆时,若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达到或超过20毫克每毫升,但又低于80毫克每毫升,那么他将会面临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还需支付金额为1千元至2千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如果这个驾驶员因为之前的饮酒驾驶机动车辆而受到了法律罚责,但是在后续的时间里,他再一次做出了酒后驾车的行为,那他将会面临更加严重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10天的拘留和价值1千元至2千元人民币的罚款以及驾照的吊销。更有甚者,如果驾驶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并处以行政处罚,而且在法定的时间内,他再次饮酒并涉及到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那么他将会被处以15天的拘留,并需缴纳5千元人民币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伤者家属要求住院,主要是第一次右腿半月板2度损伤,分别三次去医院急诊检查,停车开车门撞了骑电车子的?
你好,必须事故队出事故认定书,开个证明...
左转弯车道直行扣分吗
解析: 针对在左转弯车道上直行是否应被扣分的问题,关键在于我们需要明确了解相关道路交通法规以及当时交通信号的具体状况。 以下是对该主题做出详尽阐述与分析的理解路径: 首先考虑到,若左转弯车道确实已设置了直行标志且当下交通信号灯亦许可直行的话,那么此时直行无疑是合法有效的驾驶方式,并不会遭受任何形式的处罚。 其次,若左转弯车道仅仅设置了左转标志,且在该条车道上并不存在其他车辆行驶的情况下,并且当前交通信号灯显示为直行绿灯时,驾驶员也可选择直行,这种情况通常被认为并非违法行为。 然而,当上述两种情况均未出现时,即在明确禁止直行的车道上进行直行操作,这通常会被认定为违反规定车道行驶的违规行为,可能会导致驾驶员面临罚款及扣分等相应的惩罚措施。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四)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六)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七)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九)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十)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九)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十)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十三)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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