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债权债务律师回复
被告只还借款不承担诉讼费怎么办
在借款诉讼里,要是被告只肯还借款,却不想承担诉讼费,该怎么办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般来说,诉讼费用得由败诉方承担。要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按照案件实际情况,确定当事人各自要负担的诉讼费数额。 假如法院已经判决,明确了被告需承担诉讼费,但被告却赖着不给,原告在判决生效之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时,要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采取查询、冻结被告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被告财产等措施,强制被告支付诉讼费。 要是案件还在审理,被告提出只还借款不承担诉讼费,原告可在法庭上反驳。原告要强调按照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这诉讼费就该被告出,并且提供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来支撑自己的观点。最后,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裁判。 ...
执行担保人与债务人在民事诉讼中期限多久
在民事诉讼执行程序里,执行担保和债务人涉及的期限差异很大,大家得搞清楚,避免权益受损。 先说执行担保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中要是被执行人向法院提供担保,还得到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就能决定暂缓执行以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要是担保有期限,暂缓执行期限和担保期限得一致,不过最长不能超过一年。要是在暂缓执行期间,被执行人或担保人对担保财产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等行为,法院会恢复强制执行。 再说说债务人。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内,债务人得自觉履行义务。要是到期不履行,债权人能在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申请强制执行。这个申请执行时效是两年,而且它会因为申请执行、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一方提出履行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时效重新计算。 简单来说,执行担保人的期限主要是暂缓执行期限,最长一年;债务人涉及的是申请执行时效,两年还可能重新计算。要是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
代位诉讼会关联到哪些相关问题
代位诉讼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或相关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下面说说相关问题及解决措施。 关于诉讼主体,债权人是原告,次债务人是被告,债务人作为第三人。要是债权人没把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法院能追加其为第三人。 管辖方面,代位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债权人要去次债务人住所地法院起诉。 代位权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行使权利时不能超出自己到期债权范围。 诉讼时效上,代位诉讼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债权人提起代位诉讼,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都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可保障债权人权利。 法律后果上,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相应权利义务终止。若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相关从权利被保全、执行,或债务人破产,按相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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