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伤赔偿律师回复
工伤断了脚母指头赔多少?
工伤的认定比较复杂,可以向人社局申请。...
社保局不予认定工伤还能向公司提出什么赔偿嘛?
您要咨询什么问题,具体沟通!...
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有异议怎么办
解析: 关于处理此项问题,当事人可选择采取以下两种途径: 首先,通过申请行政复议程序解决争议; 其次,如果行政复议无法令双方满意或已经经过了行政复议阶段但问题仍未能得到妥善解答,则可诉诸于更为权威的法律渠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来说,在以下五种情况下,任何可利害关系方都有权依循相关法律规定,向国务院所属部门或地方省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同时,他们还有权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第一,当事人对于成功取得工伤确认为目标并已递交申请的职工或其家属,以及该职工所属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策结果持有不同意见; 第二,在申请工伤认定的过程中,无论是职工本人或是其亲属及所属单位,对于最终获得的确认为工伤的认定结论抱持异议; 第三,针对由社保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是否适当,如果具有利害关系的方对此表示不服,同样有权提出行政复议和诉讼; 第四,若与某特定社保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该机构未遵守相关条款或约定,他们也有权利提出上述诉讼请求; 最后,如果任何因工伤事故而受到损害的职工或是其近亲属对社保经办机构所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存在疑虑或争议,他们也都有权以相同方式提出行政复议且附带法律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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