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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区政策规定,男方享15天陪产假。已婚公民享10天婚假,符合生育条件者,女方产假延长60天,男方享15天陪产假。子女不满3岁,父母各享10天育儿假。60岁以上老人住院,独生子女享20天、非独生子女享10天护理假。婚假、育儿假按工作日算,产假、陪产假和护理假含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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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是国家法定假日,放假一天。此外,我国公民还能享受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的休假待遇,分别放假一天或三天。这些公共节日的休假安排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尊重和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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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产妇,生育第一个子女可享158天产假,第二或第三个子女则享188天。全国范围内,女性工作者分娩时有98天产假。在浙江省,女性员工除享受国家法定产假外,生育第一个子女可额外获60天延长产假,第二或第三个子女分别再增90天。产假时间自生育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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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8号令,员工出生日期以身份证和档案相结合为准,不符时以档案最早记录为准。山东省劳动保障部门1999年发布第159号通知,严禁擅自修改出生日期和编造虚假档案。2001年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第29号通知规定,篡改、伪造档案需重新取证并公证。档案仅记年份时,与身份证对比处理,年份相符则采用档案年份和身份证月份,不符则采用档案年份,月份统一为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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