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遭遇刑事纠纷,当事人往往陷入不知如何应对的困境,面对复杂的法律程序和罪名,如同置身迷雾。而李鉴春律师凭借其独特的办案方式,总能为当事人拨开云雾。
曾有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协议》,张某在2021年3月至11月期间,将租赁的脚手架设备用于其他工地或归还欠款,未用于约定工程,涉及价值约200余万元。公司报案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李鉴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他先是全面阅卷、会见张某,调取相关民事合同、工程往来记录等材料,细致梳理租赁、使用、转移设备的完整过程及对应时间节点,重建客观事实。接着精准辨析张某的主观意图,指出张某虽未将部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一直从事实际工程经营,设备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未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撤离时未清点告知也未采取典型诈骗行为,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同时,他明确刑民边界,主张这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设备使用争议,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随后,他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并附相关证据线索。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决定不起诉。公司申诉后,市人民检察院维持了该决定。
李鉴春律师能如此成功办案,得益于他的复合背景。他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有十余年刑侦预审工作经历,还曾担任两年大学法学特聘讲师。这种经历使他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实战经验丰富,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洞悉公检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能从侦查中敏锐捕捉案件辩点。
在日复一日的工作中,李鉴春律师始终专注于案件,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在刑事辩护领域默默耕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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