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申请执行人,和另一位申请人的案子经天津市某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工商登记、银行存款、房屋、车辆等财产进行了调查,虽然执行到位了19,159元,但之后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我们也没能提供其他财产线索,最后只能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在我一筹莫展的时候,经朋友介绍,我认识了天津瀚洋(津南)律师事务所的张书雯律师。张律师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专业,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经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承办案件逾百件,尤其擅长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领域。看到她丰富的办案经验,我一下子就觉得有了希望。
委托张书雯律师后,她迅速展开了行动。在执行初期,她积极配合法院推进财产调查工作。每天她都会打电话和执行法官沟通案件进展,详细了解调查的进度和结果。有一次,我和她一起去法院和法官交流,她认真地询问法官调查的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线索。在她的努力下,已查明的财产顺利执行到位,这让我看到了她的专业和负责。
后来,当查明被执行人暂无其他财产时,张律师没有放弃。她耐心地给我分析当前的情况,告诉我虽然现在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但我们依然保留着后续发现财产线索后恢复执行的权利。她还帮我整理了相关的法律文件和证据,让我在未来有备无患。在整个过程中,我能感受到她对案件的用心,每一个细节都处理得非常到位。
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明确我们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随时再次申请执行。这个结果对我来说意义重大,它意味着我并没有失去追回剩余款项的机会,张书雯律师为我维护了合法债权的追索空间,让我在未来还有希望拿回属于自己的钱。我真的非常感谢张书雯律师,她用专业和负责让我看到了维权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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