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8日,厦门某生物技术公司以“造成损失”为由,单方解除与张XX的劳动合同。公司称张XX在2022年至2023年度废品售卖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导致少售卖9.65万元,且废品保管不当导致持续被盗。王俊杰律师接手此案后,开始细致梳理证据。他发现《再生资源利用合作协议》约定的“当日回收市场价”未明确参考标准,公司自行援引的第三方网站价格为终端价,与初端价格差异较大,不能作为损失计算依据。同时,2024年多家案外公司的报价显示,公司此前执行的固废出售价格在市场价格区间内,并无明显不合理。此外,张XX仅为经办人员,所填报的变卖单据均经部门经理和财务审核签字,其对价格无决定权,不应承担主要责任。关于废品被盗,张XX已及时报告并采取临时措施,公司自身管理存在漏洞,未能证明损失情况。王俊杰律师毕业于集美大学法学专业,扎实的法学知识让他在面对复杂的证据和法律关系时,能够精准分析。他依据这些证据成功推翻公司的解雇理由,锁定其违法解除行为。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张XX违法解除赔偿金140336.7元、竞业限制补偿18384.11元,合计158720.81元,驳回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无独有偶,在厦门某物业公司与黄XX的劳动争议案中,2024年,黄XX未履行与员工林XX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工作职责,导致公司被林XX申请仲裁,最终经调解向林XX支付赔偿款31800元。公司依据《劳动合同》及《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中“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10000元(含)以上可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于2024年8月30日解除与黄XX的劳动关系。黄XX不服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多项赔偿。王俊杰律师精准锁定黄XX工作失职与公司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运用《劳动合同》约定及《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明确条款,论证解除行为的合法性。他还通过梳理年休假记录、年终奖制度规定,全面阻断员工各项索赔请求。仲裁委最终驳回黄XX全部仲裁请求,为公司避免了近14万元的经济损失。
王俊杰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承办案件百余件,专注劳动、工伤领域。他诚以待人,毅以处事,在劳动争议处理方面具有丰富实战经验。无论是为劳动者争取合法权益,还是帮助企业防范用工风险,他都能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在复杂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找到关键证据,运用合理的法律逻辑,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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