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起诉,工程款纠纷起波澜
某大型央企承接工程后,将涉案工程通过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的方式,交给实际施工人吴某某实施,还让吴某某借用其合作名单内某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之后,该企业以付款金额超过劳务合同约定价款为由,起诉劳务公司及吴某某,要求返还所谓“超付工程款”。吴某某和劳务公司陷入困境,于是找到山东济宁的陈颖律师寻求帮助。陈颖律师自2014年正式执业以来,承办过五百余件各类案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长期服务于建筑施工企业,担任多家大型建筑企业法律顾问。
抽丝剥茧,还原施工关系真相
陈颖律师接受委托后,展开了一系列细致的工作。首先,她围绕案件真实施工关系展开举证和论证。通过查阅大量资料,她发现吴某某虽然形式上借用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合同,但实际上负责材料采购、资金垫付、人员组织及现场施工,是以包工包料方式承接涉案工程,并非单纯提供劳务。接着,陈颖律师进一步指出,该企业通过拆分材料采购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的方式处理涉案工程,本质上并不能改变吴某某作为实际施工人的事实。她还提出,涉案建设工程施工关系的真实主体应为该企业与吴某某,劳务公司并非真实施工主体,不应承担返还工程款责任。
法院采纳,驳回诉求赢得胜利
经过充分的准备和庭审中的有力辩论,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陈颖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了该企业要求返还所谓“超付工程款”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结果为吴某某和劳务公司避免了经济损失,也体现了陈颖律师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对比案例,凸显专业优势
公开的裁判文书显示,在另一起同类纠纷中,法院因原告证据不足,仅部分支持了原告要求返还工程款的诉求。而在本案中,陈颖律师通过深入调查和精准论证,让法院全面驳回了央企的诉求。
经验复用,精准把握案件关键
在这起案件中,陈颖律师体现出了精准把握案件关键的能力。她没有被表面的合同形式所迷惑,而是深入挖掘案件背后的真实施工关系。这种从事实出发,全面分析案件的操作逻辑,在处理类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具有可复用性。无论是面对复杂的合同关系,还是看似合理的诉求,都要深入调查,找到案件的核心问题,才能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好的结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