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贷纠纷领域,沈杰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处理了多起复杂案件。从2022年开始执业,此前他在司法行政机关工作7年,处理过300余起案件。
先来看黄先生与马先生的借贷纠纷。2024年9月,马先生以资金周转为由,请求黄先生从银行及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给他。黄先生出于信任,先后通过中信信用卡、武汉银行等渠道申请贷款,于2024年9月29日至10月2日期间,分多笔向马先生转账交付借款,实际交付本金近60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598000元、期限36个月,但未明确约定利息与违约责任。马先生取得借款后仅零星还款,截至2025年5月,累计还款仅8万余元,剩余欠款长期拖欠。黄先生多次通过微信催款,马先生均以贷款未获批为由拖延还款。
黄先生委托沈杰律师维权。沈律师全面梳理案件关键证据,包括借款合同、全部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还款明细、贷款账户待还清单等,完整还原借贷、还款、催款全过程。考虑到案涉借款来源于金融机构贷款转借,存在合同无效风险,沈律师提前做好法律论证,精准把握诉讼策略。案件审理中,马先生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案件依法缺席审理。沈律师当庭完整提交证据,清晰陈述案件事实,明确黄先生实际出借金额、马先生欠款数额,并协助黄先生依法变更诉讼请求,放弃重复利息主张,最大化提升诉求合理性与胜诉概率。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借贷关系真实存在,但因款项来自金融机构套贷,案涉借款合同无效;依据双方2025年6月10日确认的549000元欠款金额,结合黄先生实际还款、马先生已偿还款项等事实,最终判决马先生全额归还549000元本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马先生承担。
类似的取证和诉讼策略,在许先生与易先生的民间借贷纠纷中也得到了体现。许先生系装饰装潢行业从业者,2017年经连襟张XX介绍,向素不相识的易先生出借10万元现金,因许先生日常需现金发放工人工资,故以现金方式完成交付,双方口头约定月息1.5分、借期一年,易先生出具借条后由张XX转交许先生。借款后,易先生仅通过张XX陆续支付了17个月的利息,便不再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经许先生多次催要,2019年2月易先生在借条下方出具书面还款承诺,约定于2019年6月至8月分期还清借款,然而承诺到期后易先生彻底失联,始终未偿还任何款项,许先生的合法债权迟迟无法实现。
许先生委托沈杰律师向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要求易先生偿还10万元借款本金,并支付自2019年9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利息。庭审中,易先生经法院公告送达传票后无正当理由缺席,亦未提交任何书面答辩状及证据材料,试图以消极方式逃避还款责任。针对该情况,沈律师制定了精准的举证策略,首先向法院提交了易先生亲笔出具的借条、书面还款承诺,直接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及易先生的逾期违约事实;同时申请关键证人张XX出庭作证,详细陈述了借款介绍、现金交付、利息转交、催要借款的全过程,与书面证据相互印证。此外,沈律师结合许先生自认的利息支付情况,向法院阐明双方口头利息约定的真实性,且许先生主张的逾期利率标准低于原约定利率,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完全采纳沈律师的举证意见和代理观点,认定借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判令易先生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并支付合法逾期利息,相关诉讼、公告费用也由易先生承担。
在另一起大额民间借贷案件中,原、被告系熟人,2016年9月,被告因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200万元,出具借条约定月息1%、按季度付息,借期3至6个月。原告当日通过银行转账足额交付借款,被告后续多年均按约每季度支付6万元利息,一直持续至2022年6月20日。自2022年6月21日起,被告停止支付利息,也未偿还本金。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导致原告大额资金长期被占用,合法权益严重受损。
原告委托沈杰律师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偿还200万元本金,并按约定年利率12%支付自逾期之日起的利息,同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沈律师全面梳理核心证据,包括被告亲笔借条、200万元银行转账凭证、历年利息支付流水、微信催款记录,完整串联借款、交付、付息、逾期、催款全链条。庭审中,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沈律师当庭清晰陈述借款事实、约定利率、逾期经过,重点论证年利率12%符合法律保护上限,合法有效,完整提交全部证据。法院经审理,完全采信沈律师的主张,依法作出判决:被告需偿还200万元本金,并按年利率12%支付逾期利息,承担全部诉讼费、保全费。
还有一起亲属间的无借条借贷纠纷。原、被告系亲属关系,被告夫妻二人因交通事故赔偿、就医、家庭开支等事由,多次向原告借款,累计4万元。借款发生多年后,原告催款时,被告矢口否认借款事实,反而主张原告系恶意诉讼,试图逃避债务。被告态度恶劣,抗辩理由强硬,称转账是原告还款、录音系伪造、借款不存在,甚至以亲属间拆迁纠纷为由倒打一耙,给原告维权带来极大阻碍。
原告委托沈杰律师提起诉讼。沈律师发现本案核心难点在于无书面借条、被告全盘否认、证据零散。他第一时间梳理全部关键证据,包括被告承认4万元债务的完整录音、原告女儿的转账记录、两位证人证言,相互印证交通事故借款事实,以及被告家庭大额开支背景,形成完整证据链。庭审中,沈律师重点突破被告恶意抗辩,当庭播放录音,清晰还原被告自认欠款的对话,结合转账时间、金额与借款事由高度吻合,证人出庭确认借款背景,驳斥被告“还款”主张无任何证据支撑。法院审理后,完全采信沈律师的全部证据,认定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借款用于家庭开支属夫妻共同债务,判决被告全额偿还4万元本金及逾期利息,承担全部诉讼费、保全费。
律师价值
在这些案件中,沈杰律师的独特作用体现在多个方面。在证据重构上,面对证据零散、缺失等问题,他能从借款合同、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录音等散落材料中,拼出完整的证据链条,清晰还原借贷事实。在时机把握上,提前考虑到套贷转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风险,做好法律论证和诉讼策略规划。在程序策略上,当被告缺席审判时,能完整提交证据,清晰陈述事实,让法院全面了解案件情况,支持当事人的诉求。
实践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借贷纠纷的处理有了更明确的趋势和共识。对于套贷转借的借款合同,法院会认定其无效,但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借款人归还本金及合理利息。在无借条的借贷纠纷中,只要能通过其他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法院也会支持出借人的诉求。同时,对于被告恶意否认借款事实、故意缺席审判的情况,法院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和判决。
结尾
回到中“借出去的钱要不回来怎么办”的困惑,沈杰律师在处理借贷纠纷时,能够全面梳理证据,提前做好法律论证,精准把握诉讼策略。在庭审中,他能清晰陈述事实,突破被告的恶意抗辩,帮助当事人追回欠款及合法利息。无论是面对套贷转借、无借条借款,还是被告缺席审判等复杂情况,沈杰律师都能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