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宁波市XX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场民间借贷纠纷正在激烈庭审。原告王xx要求被告王xx返还本金及高额利息,被告却提出将此前已还清的两笔借款利息与本案合并结算的主张。此时,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的杨福律师沉着应对。
杨福律师2019年开始执业,法学本科学历,处理过近百件案件。此次案件中,原被告的争议焦点在于借款本金、利息核算、保证责任以及被告提出的“三笔借款合并结算”主张。原告提出诉请要求被告王xx返还本金490100元及利息158166.16元,被告王xx承担连带责任,还要求被告支付律师费等费用。
杨福律师接案后,仔细审查了案件材料。面对约定月息9900元明显超过法定上限的情况,他主动调整诉请,主张按4倍LPR计算利息。针对被告“三笔借款合并结算”的抗辩,他坚持不同借贷关系不应混同。同时,他对借款本金及利息进行了精准核算。
法院经审理认为,借贷关系成立,虽《借条》和《补充协议》存在代签情况,但被告王xx对借款内容予以认可。约定月利息超过法律允许上限,经核算,截至2022年X月XX日,被告尚欠借款本金454879.6元,支持原告按4倍LPR计算利息的诉请。因保证期间已过,被告王xx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借条》明确约定律师费由借款人承担,支持原告主张的18500元律师费。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王xx支付原告借款本金454879.6元及相应利息,支付律师费185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大部分由被告负担,原告仅负担521元。
在另一起案件中,杨福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时,仔细研究合同条款,逐字逐句分析其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当事人制定了合理的诉讼策略,在庭前就与对方达成了有利的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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