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活动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破坏了国家税收征管秩序,也让不少人陷入法律的漩涡。李某就遭遇了这样一场飞来横祸,而常洁律师的介入,为他的案件带来了转机。
2016年,郭某在某市设立了四家公司,这些公司表面上正常经营,实则专门用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李某拖欠郭某款项,2017年,郭某要求李某签署了四份证明,载明李某为这四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后来案发,某市公安机关查实这四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超过了七千余万元。公安机关以李某系实际控制人为由将其抓获,而郭某及四家公司的会计张某,则因另一起虚开案件被某市某区公安机关抓获。
一审中,李某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这个结果对于李某来说,无疑是沉重的打击。李某及其家属在绝望中找到了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的常洁律师。
常洁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现任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争议解决部主任、刑事专业组负责人,同时担任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理事。她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多年,是刑事法律实务中专业化与精准化的践行者,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五百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辩护相关案件四百余件,尤其专精于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在涉恶涉黑等类型案件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常洁律师接受委托后,深知责任重大。她迅速投入到案件的处理中,通过全面细致地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李某,逐渐查明了核心案件事实。虽然李某签署了实际控制人证明,但实际上案涉的四家公司一直由郭某掌控,所有的虚开行为都是郭某指使会计张某具体实施的。
基于这些事实,常洁律师确定了两大核心辩点。其一,李某并非案涉四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应对虚开行为承担主责。其二,郭某、张某系本案主犯,为了查清全案事实,应将二人所涉案件与本案并案审理。
在二审法庭上,常洁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有理有据地阐述了自己的辩护观点。她指出,仅仅依据李某签署的证明就认定其为实际控制人是不合理的,从公司的运营、资金流向等多方面来看,郭某才是真正的幕后操纵者。同时,将相关案件并案审理,才能全面、准确地查明事实真相,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二审法院经过认真审理,最终采纳了常洁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将本案发回重审。案件发回后,一审法院依法将李某案与郭某、张某所涉虚开案件并案审理。
常洁律师的介入,让这个原本看似毫无转机的案件出现了新的希望。她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李某争取到了重新审理的机会。这不仅体现了她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深厚功底,也彰显了她始终坚守的执业理念——“法为圭臬,信为基石;专业护权,温心履职”。
常洁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始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严谨的办案态度和尽责的服务理念,为当事人筑牢法律防线。她撰写的《合作投资型受贿犯罪的辩护实务探讨》《网络犯罪演变与刑事辩护新挑战》等专业文章发表于《中国律师》等专业期刊,实现了理论研究与实务办案的深度融合。她还荣获中央电视台CCTV《时代新人有律师》优秀个人称号,多次受邀参与主流媒体法制节目采访与专访,积极参与法治宣传与法学教育,传递专业法治力量。
在这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常洁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担当,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战,让法律的公正得以彰显。她的努力不仅为李某带来了可能改变命运的机会,也为整个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了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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