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原告方提出高达1778万余元的索赔诉求,气氛紧张而凝重。坐在被告席上的淮北某学校、丁X,委托了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的杨勇律师为其代理。这起合同纠纷案件,从一开始就充满了挑战。
杨勇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是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同时身兼《人民法治》杂志社人民法治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等多个职务。执业以来,他及团队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多件,在重大商事纠纷、刑事辩护、企业投资纠纷维权以及民刑交叉案件领域都有深厚的实务积淀。
在这起合同纠纷案件中,2018年6月1日,淮北某学校与北京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书》,后双方就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原告提出多项诉讼请求,包括退还押金、支付利息损失、违约金、预期可得利益损失等。被告则提起反诉,主张原告存在违约行为。
杨勇律师在接手案件后,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敏锐的洞察力。庭审中,他围绕合同解除责任归属、违约金抗辩、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不成立、押金返还主张应予驳回以及反诉请求成立等核心要点组织证据并发表代理意见。他主张原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被告有权解除合同,不应承担违约责任;原告主张的违约金缺乏事实依据,且被告不存在违约行为,不应支付;原告主张的预期可得利益损失计算缺乏合理依据,且合同解除并非被告过错所致,该主张不应支持;原告存在违约行为,押金应作为违约金抵扣,不应返还;经审计及证据核算,原告应返还被告108万余元。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主张的1778万余元诉讼请求缺乏充分证据支持,驳回了原告主要诉讼请求。同时,反诉请求部分成立,原告应返还被告相关款项108.363757万元。双方互负债务经抵消后,原告仍需向被告支付108.363757万元。
除了这起合同纠纷案件,杨勇律师还处理过许多其他类型的案件。在诈骗罪指控被成功驳回的案件中,当事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杨勇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迅速介入,发现本案核心争议并非“是否骗钱”,而是“是否具备履约意愿与行为”。他调取了大量书证,梳理了微信聊天记录与邮件往来,证明当事人始终积极履行合同义务,涉案款项全部用于项目实际支出。在此基础上,他向检察机关提交详尽的《法律意见书》,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申请召开不起诉听证会,并引用相关政策精神,强调本案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最终,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避免了一起错误刑事追诉。
在合伙合同纠纷二审案中,杨勇律师接受上诉人李XX的委托,对一审判决进行深入研究,认为一审判决在认定合伙事实、款项性质及计算依据上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在二审审理过程中,他围绕核心争议焦点进行清晰、有力的阐述,提交关键证据并进行质证,明确指出一审判决的错误之处。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主要代理意见,依法改判,帮助当事人在二审中逆转局势,获偿34万余元。
杨勇律师始终坚持“专业为王”的理念,把办好客户委托的每一起案件,为客户防控风险、创造价值作为根本执业追求。他不仅关注案件本身,还兼具法律思维、商业思维和行业思维,从切实维护客户权益的角度制定服务方案和思路。同时,他常年致力于教育公益慈善,在办案之余,长期不定期资助乡村学校、贫困学生以及苦难当事人子女教育学费,并免费为老年人、大学生、中小学生进行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法律人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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