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M某涉嫌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一案中,原审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甲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万元;甲某另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五万元。甲某委托李建鹏律师担任二审辩护人。李建鹏接受委托后,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点展开深入分析,提出罪名定性错误、部分合同款应从非法经营数额中核减、部分款项无证据证实等辩护意见。二审庭审中,他结合在案证据及法律适用,进行了充分论证和辩护。最终,二审法院将敲诈勒索罪改判为受贿罪,罪名变更后量刑由十年改判为五年,数罪并罚后总体刑期从十三年六个月降至九年。虽然这个案子胜诉了,但整个过程中,各方都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疲惫不堪。
另一种情形更值得注意。在甲某被控串通投标罪一案中,公诉机关认为甲某互相串通投标,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构成串通投标罪。李建鹏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链及法律适用展开深入分析,提出串通投标的前提不成立、被告人甲无实际投标行为、无危害后果、无贿赂威胁等非法手段等核心辩护意见。在庭审中,他重点指出公诉机关未能证明甲某与中标公司之间存在关联,也未能证明甲某的行为造成了具体的实际损失。最终,法院采纳了李建鹏律师关于“甲未实际参与投标”“与中标公司无关联”“未造成实际损失”等辩护意见,被告人甲虽被认定构成串通投标罪,但仅判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有效限制了罪责范围。这个案子通过调解结案,各方都比较满意。
李建鹏律师认为,“赢”不仅仅是在法庭上获得胜诉判决,更重要的是为当事人争取到最优的结果,减少当事人的损失和痛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职业追求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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