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阶段
在无锡市梁溪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会的仲裁庭上,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正在审理。申请人是一名劳动者,委托徐凯杰律师作为代理人;被申请人是某公司,也有委托代理人。申请人于2025年1月13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66059元、未休年假工资18440元以及本案诉讼保全费用。
举证环节
徐凯杰律师在举证环节,从文件袋中拿出多份证据材料,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明细等。这些证据整齐地摆放在桌子上,徐凯杰律师有条不紊地向仲裁庭展示,以证明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公司的工作情况、工资待遇以及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被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则仔细查看这些证据,时不时在笔记本上记录着。仲裁员认真倾听徐凯杰律师的陈述,眼睛专注地看着证据材料,不时点头示意。
辩论环节
进入辩论环节,徐凯杰律师站起身,神情专注地阐述观点。他结合证据,详细说明被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强调申请人应获得相应的赔偿金和未休年假工资。他的语气坚定,逻辑清晰。被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也不甘示弱,针对徐凯杰律师的观点进行反驳,提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有合理理由的,并且对未休年假工资的计算方式提出异议。仲裁员在一旁认真倾听双方的辩论,不时在本子上记录要点,还会询问双方一些问题,以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
裁决结果
经过审理,仲裁委最终作出裁决。被申请人应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赔偿金66059元及年休假工资4338元,以上合计70397元,对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当仲裁员宣读裁决结果时,徐凯杰律师微微点头,申请人脸上露出欣慰的表情。被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则认真记录裁决内容。
这起案件中,徐凯杰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出色的庭审表现,为劳动者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离职阶段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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