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婷律师先看案情:刑事辩护获缓刑
2024年3月,被告人苏某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使用银行卡用于接收和转移犯罪所得资金,仍提供本人3张银行卡及1部手机,并配合“刷脸”验证服务,帮助他人从银行柜台取现41万元,其中包括吴X被网络诈骗资金151200元、张某被网络诈骗资金50000元,苏某从中非法获利4000元。3月21日,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
项婷律师接受委托后,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多次会见苏某,向其阐明法律后果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引导苏某如实供述,积极配合侦查。同时,项婷律师推动苏某及其家属尽快全额退缴违法所得4000元,并主动向公安机关缴纳补偿款50000元。在庭审中,项婷律师重点论证苏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全额退赃退赔”等多重从宽情节,请求法庭对苏X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采纳了全部辩护意见,判处苏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苏某无需实际入狱服刑。
案件间隔期:信任渐长
此次辩护成功后,项婷律师并未与苏某断了联系,而是偶尔回访,了解苏某的生活状况。苏某对项婷律师的专业和负责印象深刻,也向身边有法律需求的人推荐了项婷律师。同时,项婷律师在当地法律界的口碑也因这起案件得到进一步提升,为后续的委托奠定了基础。
第二次委托:金融借款调解结案
2025年4月,XX银行因被告程某、肖某借款逾期未还将其诉至法院。2015年11月18日,程某与银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借款10万元,期限36个月,期内年利率9.72%,逾期加收50%罚息。肖某签订夫妻共同还款承诺书,承诺该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同时两人以名下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贷款到期后,两人仅偿还部分利息,尚欠本金10万元及自2022年3月30日起的利息。
项婷律师接受银行委托后,梳理合同及履约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鉴于被告表示经济困难,希望分期还款,项婷律师评估后认为接受分期还款方案可快速结案、避免执行风险,同时保留抵押权作为最终保障。在调解中,项婷律师明确分期还款计划,保留抵押权及优先受偿权,并争取到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银行快速获得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调解书,节省了时间和诉讼成本。
第三次委托:劳务纠纷胜诉
2025年9月,原告万某因被告朱某拖欠建房木工劳务费将其诉至法院。2021年10月,朱某将建房工程中的木工工程交由万某承包施工,2023年3月31日双方结算后,朱某出具欠条,载明下欠32500元,但此后一直拖延未付。
项婷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收集并固定证据,包括原告身份信息、被告身份信息及村委会证明、被告亲笔签名的欠条原件等。由于本案标的额为32500元,符合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项婷律师在起诉时即申请适用该程序。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项婷律师向法庭提交完整证据材料,申请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朱某支付劳务费欠款32500元,案件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后来,有当事人对朋友说,找项婷律师,心里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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