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律师工作就是在法庭上滔滔不绝辩论,然后赢下官司即可,但在浙江惠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江颖静看来,律师工作远不止于此。她自2017年执业,至今已有9年,获得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学学士学位,拥有13301201XXXXX026的执业证号,办理过500余件案件,是一位兼具民刑专业能力的复合型律师。
在施某与林某的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原告施某父母离婚后,母亲林某长期未支付抚养费,且孩子生活学习费用增加,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拖欠费用并提高标准。江颖静律师作为原告方代理律师,依据《民法典》第1085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强调抚养费应以货币形式支付给直接抚养方,其他赠与行为不能当然抵扣。在她的努力下,提交杭州市人均消费支出数据等证据,成功说服法院和被告。最终案件以调解结案,被告支付拖欠生活费,且提高了后续抚养费标准,还明确违约责任条款。该案实现了未成年子女权益的最大化保护,也避免了长期诉讼对亲子关系的进一步撕裂。
另一种情形更值得注意,在曹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中,公诉机关指控曹某在担任销售期间收受提成。江颖静律师作为曹某的辩护人,指出曹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一贯表现良好,自侦查阶段起认罪认罚。律师积极为其争取从轻处罚,最终法院酌情考量,对曹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在这类刑事案件中,江颖静律师通过专业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好的结果。
江颖静认为,“赢”不只是法庭上的胜诉判决,而是在法律框架内,充分考量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当事人谋取最有利的结果,无论是民事纠纷的调解,还是刑事案件的轻判,都是对当事人权益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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