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对于未成年人段X及其家庭来说,无疑是陷入了一场巨大的困境。在2024年5月至6月期间,段X在他人带领下,先后向他人贩卖美托咪酯电子X烟弹共计76颗,收取对价合计22400元。随后,他因涉嫌贩卖毒品罪、非法经营罪被随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变更为取保候审。当案件移送随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段X一家陷入了无尽的担忧与恐慌之中。
在这个关键时刻,黎芳律师出现了。她是湖北美佳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拥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的高学历,并且已经在随州本地深耕法律服务10余年,累计办结案件300+,在婚姻家事、劳动、交通事故等9大领域都有着丰富的经验。此次,她接受随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段X的辩护人。
黎芳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步便是进行全面且细致的准备工作。她认真阅卷,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详细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多次会见段X,倾听他的陈述,为后续的辩护寻找有力线索;同时,还开展社会调查,深入了解段X的家庭环境、成长经历等情况。在这个过程中,她凭借自己10余年随州本地办案经验,精准把握本地司法尺度,为制定辩护策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证据收集方面,黎芳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针对贩卖毒品罪,她敏锐地捕捉到“美托咪酯列管时间”这一关键时间节点。涉案物质“美托咪酯”于2024年7月1日才被正式列管为毒品,而本案指控的贩卖行为发生于2024年5月至6月,彼时该物质尚未列管。同时,她通过深入调查,发现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涉案烟弹的具体来源,也无法证实他人贩卖的美托咪酯电子X弹来自于段X,成功使认定段X构成贩卖毒品罪的证据链条断裂。
在庭审策略上,对于非法经营罪,黎芳律师不纠结于无罪辩护,而是全面挖掘从宽情节。她指出段X案发时系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起次要、辅助作用;到案后如实供述,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5700元。通过这些有力的辩护,说服检察机关适用相对不起诉。
最终,检察院作出了有利于当事人的分项认定。贩卖毒品罪因证据不足而不成立,非法经营罪则综合考虑段X的各种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段X无需承担任何刑事定罪记录,能够正常回归社会。
黎芳律师始终秉持着“勤勤恳恳做事,认认真真做人。用心用情办案,做一名有灵魂的法律人”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竭尽全力,用专业与共情为当事人守住权益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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