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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抗辩与精准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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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1 · 143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飞快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399人 执业10年
律所:浙江律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7201610297021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8758942864
代表案例:1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承办了大量刑事辩护案件,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积累的丰富经验,且办理复杂重大案件有团队支撑,尽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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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王飞快律师擅长刑事辩护与民商事争议解决,在陈年旧账货款纠纷中,更善于紧扣关键要点精准抗辩。
常规抗辩与精准反击

王飞快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约10年经验,累计承办各类案件近千件,其中刑事案件百余件。在处理案件时,他常常展现出与众不同的专业能力。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为例,原、被告于2014年发生溶剂买卖交易,2026年1月,原告以被告尚欠货款32000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通常情况下,此类陈年旧账货款纠纷案件,被告可能只是简单说明已付款情况,对于诉讼时效等关键问题可能不会深入挖掘和利用。但在这起案件中,王飞快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他协助被告提出三项关键抗辩:一是案涉货款发生于2014年,至起诉时已逾十年,已超过诉讼时效;二是货款总额仅56700元,被告已支付现金20000元、银行转账40000元、现金5000元,合计已付65000元,已超额支付;三是原告多年未有效催讨,催讨金额与起诉金额不一致,陈述不实。同时,王律师协助被告提交微信聊天记录、银行汇款凭证、账户对账单等关键证据,证明2015年转账40000元系支付本案货款,双方无其他交易。

按照常规做法,被告可能只是对已付款进行简单说明,难以有力反驳原告的主张,大概率会被判决支付部分或全部欠款及利息。然而,在王飞快律师的努力下,法院认定原告仅能证明2014年货款总额为56700元,但被告已举证证明陆续付款超过该总额。原告主张40000元转账与本案无关,但未能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其他交易,应承担举证不能后果。最终,法院完全采纳被告抗辩意见及证据,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被告无需支付任何货款及利息,成功为委托人避免了损失。与常规结果相比,这一结果让被告在这场诉讼中全面胜诉,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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