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往来中,合同纠纷时有发生。杨X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多次向吴X出售轮胎并提供补胎服务,二人建立了长期的买卖及服务合同关系。然而,2023年11月3日双方对账结算后,确认吴X欠杨X货款98000元。此后,杨X多次催讨,吴X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支付。这让杨X陷入了困境,货款无法收回,正常的经营和资金周转都受到了影响。
就在杨X一筹莫展之时,他找到了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的冯从福律师。冯从福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2年。他深耕福建宁德,专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执业以来办理案件超千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亿元。同时,他还担任宁德市律协常务理事等多项社会职务,获得福建电视台《律师在现场》维权律师称号。
接受委托后,冯从福律师的第一步就是协助杨X梳理双方交易期间的结算凭证、对账记录等证据。他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仔细审查每一份证据,确保能够清晰证明截至2023年11月3日,吴X欠货款98000元的事实。在这个过程中,他展现出了严谨的逻辑思维和专业的文书处理能力,为后续的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事实基础。
在证据收集完毕后,冯从福律师开始考虑案件的解决策略。他精准评估了案件风险,虽然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通过判决获得胜诉的可能性很大,但他综合考量了诉讼周期、执行难度及被告的实际偿付能力。他认为,如果通过判决,可能会面临漫长的诉讼周期和执行难的问题,最终可能导致“胜诉但执行难”的困境。于是,他引导杨X选择调解路径,以分期付款方式实现债权。
在法院主持的调解过程中,冯从福律师充分发挥了自己的调解技巧。他坚持加入“加速到期条款”,即“任何一期逾期,全部未到期款项视为到期”。这一核心风控工具的加入,极大增强了调解协议的约束力和可执行性。一旦吴X出现违约,杨X无需等待后续分期到期即可申请全额强制执行,有效保障了杨X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促成调解,冯从福律师建议杨X在金额上做出一定让步。原告诉请欠款98000元,调解确认金额为90000元,委托人让步8000元。他向杨X充分说明,让步的金额与可能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时间成本及执行风险相比是合理且划算的。最终,杨X接受了这一建议,承担了减半后的诉讼费1025元,进一步促成了被告的签约意愿。
最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吴X分三期偿还货款,2025年12月18日前偿还30000元,2026年12月18日前偿还30000元,2027年12月18日前偿还剩余30000元。若吴X未按约定按期足额偿还任何一期货款,则未到期款项视为全部到期,杨X有权就剩余未还货款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以调解结案,既保护了原告杨X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被告吴X因一次性支付压力过大而消极应诉或逃避债务。冯从福律师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凭借专业的能力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他始终秉持“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明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用专业与责任赢得了业界及客户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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