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是常见且棘手的问题,尤其涉及跨区域的交易,更是让很多企业头疼不已。自2022年成为执业律师以来,甘肃兰州的毕晓娜律师就专注于处理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婚姻家事等领域的法律事务,服务对象涵盖企业和个人,为他们解决了诸多法律难题。
有这样一起跨区域玉米购销欠款纠纷。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供货方,与被告一签订了原料购销合同,约定将玉米送至被告二厂区,按实际供货量结算,先由农业公司开具发票,被告按发票金额付款。农业公司依约完成273.4吨玉米供货并足额开具发票后,被告一仅支付部分货款,剩余444754.8元货款长期拖欠。多次催款无果后,农业公司委托毕晓娜律师维权。由于管辖问题,案件从甘肃法院移送至四川德阳罗江区法院审理。庭审中,被告二抗辩其仅为货物接收方,无付款义务;被告一则拒不到庭应诉。毕晓娜律师接手案件后,全面梳理原料购销合同、发货单、地磅结算数据、银行交易明细、发票凭证、微信催款记录等全链条证据,精准锁定合同相对方、实际供货量、欠付货款金额等核心事实。同时依据《民法典》及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明确主张欠付货款本金,并按LPR上浮50%的标准合法主张逾期付款利息,清晰厘清被告二仅为货物接收方、不承担付款责任的法律关系。最终,法院完全采纳毕晓娜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被告一构成违约,依法判令其向农业公司支付全部欠付货款444754.8元及相应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一全额承担。
由这起跨区域合同纠纷,引出另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曾与案外公司存在买卖合同争议,被告是案外公司原员工,负责双方合同对接事宜。商贸公司工作人员因前期合同沟通,陆续向被告转账共计6万元,约定作为合同相关款项交付,被告却未将该款项转交案外公司。后续商贸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被案外公司起诉,经法院审理及二审调解,商贸公司已另行向案外公司支付违约金等款项,此前支付给被告的6万元便丧失合法依据。被告以该款项是商贸公司自愿支付的生活费为由,拒不返还。毕晓娜律师接手案件后,全面梳理微信转账记录、关联案件一审判决书、二审调解书、被告劳动关系证明等关键证据,紧扣《民法典》不当得利规定开展代理工作。庭审中,毕晓娜律师指出被告与商贸公司无合同及劳动关系,无权收取生活费,关联案件一审判决未生效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被告收取6万元无法律及合同依据,已构成不当得利。法院完全采纳毕晓娜律师的代理意见,判令被告全额返还6万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在处理这类合同纠纷和不当得利纠纷时,毕晓娜律师通常会全面梳理相关证据,精准适用法律,明确责任主体和法律关系。对于合同纠纷,会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和履行情况;对于不当得利纠纷,则紧扣法定构成要件进行论证。通过这些方式,毕晓娜律师为当事人高效解决了法律问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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