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日,一名环卫车司机入职了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了一名普通的环卫车司机。然而,从入职那一刻起,公司就没有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为之后的纠纷埋下了隐患。
仅仅一个多月后,4月13日,不幸降临。司机在工作期间遭遇交通事故,左侧多根肋骨骨折。随后,他被认定为工伤,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十级,停工留薪期从4月13日持续到6月12日。6月13日,司机因个人原因离职。虽然在职期间公司为他缴纳了社会保险,但却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以及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走投无路的司机找到了梁广宇律师。梁广宇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尤其专精于劳动纠纷领域。他执业前在劳动部门工作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劳动纠纷实践经验,一直秉持着诚信、耐心的态度,以专业、高效的水平处理案件。
接受委托后,梁律师指导司机梳理在职期间的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证明、工伤认定材料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关键证据。明确仲裁请求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及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仲裁审理过程中,被申请人经依法通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庭审,也未提交书面答辩及证据材料。梁律师围绕案件事实,结合《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证明》《招商银行户口历史交易明细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初次鉴定结论》等证据,主张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X》相关规定后,他强调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期间内签订书面合同的违法性,要求其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对于工伤保险待遇,梁律师指出被申请人虽已缴纳社保,但需协助申请人申领基金支付部分。
最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采纳了梁律师的代理意见。裁决被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司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以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等款项,驳回了司机的其他仲裁请求。这起案件以终局裁决结束,司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梁广宇律师用他的专业和负责,为劳动者撑起了法律的保护的伞,让公平正义得以彰显。他始终把当事人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来办,这种执业理念也让他在众多案件中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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