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X、张X这对八旬老夫妇,他们的儿子马X平因病去世,生前没留遗嘱,这就导致遗产分割成了大难题。马X平的法定继承人有父母马X、张X,配偶赵X,子女马X欣、马X青。他生前留下了位于北京市XX区莲花XX某号的房屋(是和赵X的夫妻共同财产)、XX证券账户内的股票及资金余额,还有XXXX保险保单权益等财产。老夫妇想依法分割这些遗产,可被告赵X提出了不少要求。她觉得自己是马X平人寿保险的指定受益人,10万元身故保险金不该算进遗产;还说为马X平治疗、丧葬及偿还债务借了15万元,要从遗产里扣除;又强调女儿马X青是未成年人,分割时得照顾;房产分割得考虑她和女儿的居住现状。被告马X欣则要求依法继承应得份额。
这时候,老夫妇找到了李同红律师。李同红律师从2000年就开始执业,到现在承办案件已经超过1000件了,光是婚姻继承等家事领域的案件就办了800多件,其中析产纠纷案件占比约80%。
李同红律师接手案件后,做了大量工作。庭审中,他围绕几个核心要点组织证据并发表代理意见。在遗产范围界定上,他主张房产中一半份额、证券账户中一半份额、医疗险保险金12930元属于遗产范围,主险10万元因为指定受益人是赵X,不算遗产;赵X说的15万元借款没有有效证据证明是用于马X平医疗、丧葬,而且原告方也支付了相关费用,所以不应扣除。在房产分割方式上,他主张按法定继承均等分割,各继承人应得房产价值份额,如果法院考虑赵X、马X青居住需要,就用金钱折抵方式实现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对于赡养义务与照顾因素,他提出父母年迈,也应该作为分割时的考虑因素,被告说的“照顾未成年人”不能成为多分遗产的法定理由,要依法均等分割。在反驳债务主张方面,他指出赵X提交的借条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真实性存疑,医疗费没有票据证明,不应采信,丧葬费、墓地费部分认可,但应该由各继承人共同承担。
诉讼中,原告申请对涉案房屋进行价值评估,法院委托评估公司作出评估报告,确定房屋价值228.55万元,原告预付鉴定费18284元。法院还依职权调取了马X平证券账户信息和平安人寿保险复函。
最终,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涉案房屋归赵X、马X青共同所有;马X平名下证券账户全部资产归赵X、马X青共同所有;平安人寿保险主险身故金10万元归赵X所有,医疗险赔付12930元归赵X、马X青共同所有;赵X要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马X、张X各221064元;给付马X欣221064元,并返还马X欣垫付的墓地费2万元;驳回马X、张X其他诉讼请求。鉴定费和案件受理费由各方按比例负担。
一开始,老夫妇担心自己会拿不到应得的遗产份额,面对被告的多项主张,心里没底。但在李同红律师的努力下,精准界定了遗产范围,成功击破了对方无据的债务主张,老夫妇最终获得了房产、股票等遗产的应得份额,以金钱折抵方式实现了继承权。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李同红律师对遗产范围的精准界定和对各项主张的有力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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