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是一位普通的房东,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被告使用,本以为能有一段和谐的租赁关系,却没想到遭遇了诸多麻烦,陷入了一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之中。
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周某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为一年,月租金8500元。然而,被告在租赁期间提前解约,还擅自拆除房屋墙面、地砖等装修设施,搬走床架床垫。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要求其支付租金及占用费、水电费、管理费、律师费等,但被告却辩称已超额支付租金,装修及更换家具为增益行为,提前解约无主观过错。原告在多次协商无果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于是找到了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的郑捷峰律师。
郑捷峰律师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法学专业,自2022年执业以来,年均参与及直接承办各类诉讼、仲裁与非诉讼案件不低于50件,总案件量超200件。他还是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破执委副主任、珠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委员,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让他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游刃有余。
接手案件后,郑捷峰律师首先仔细研究了租赁合同的条款,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他多次与原告沟通,详细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并指导原告收集相关证据。为了证明被告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装修、提前解约构成违约,郑律师指导原告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房屋现状照片等证据。在这个过程中,郑律师共查阅合同3次,与原告沟通6次,整理出了5份关键证据材料。
在庭审过程中,郑捷峰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清晰地阐述了原告的诉求和依据。他指出,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被告提前解约且擅自装修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支付租金占用费、律师费等违约责任。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法院最终采纳了郑律师的观点,判决原告胜诉,被告需支付原告租金及占用费、水电费、管理费、律师费等各项费用。
案件结束后,原告对郑捷峰律师的专业服务和敬业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郑律师专业又负责,在整个案件过程中,他一直耐心地为我解答问题,帮我收集证据,最终帮我讨回了公道。郑捷峰律师也表示,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严格依据合同约定主张权利,重点收集对方违约的证据,明确各项损失的计算依据,同时合理主张律师费等维权成本,是最大化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关键。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