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X自2009年入职苏州XX公司,担任压延操作工,工作稳定,公司自2011年11月起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工资按月转账发放。然而在2025年6月,金X因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双方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限及工龄是否连续产生了争议。公司主张金X曾于2024年1月27日因个人原因辞职,2月23日重新入职,劳动关系存在中断,工龄应分段计算,还提交了载有金X签名的《辞职报告》等材料。金X对这些材料签名真实性不予认可,认为是公司单方制作,自己从未提出辞职,2024年初只是春节正常放假,节后正常返岗,劳动关系从未中断。仲裁委部分支持了公司的主张,金X不服仲裁裁决,陷入了困境。
在这个关键时刻,金X找到了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的朱亚龙律师。朱亚龙律师执业4年,是全国律协成员、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律师团队负责人。他深耕民商事诉讼与非诉案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百余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接手案件后,朱亚龙律师首先围绕劳动关系连续性这一核心焦点,进行了细致的证据收集工作。他发现2024年1月至2月期间为公司春节放假,金X始终留在公司工作群,以员工身份接收通知、参与工作沟通、领取法定代表人红包,这些都表明金X并没有离职的外部特征。同时,金X的社保自2011年起连续缴纳至2025年,2024年2月无停缴、中断记录,这也是证明劳动关系连续的重要证据。此外,朱律师还注意到公司所称的“补偿款”从个人账户支取、未与工资合并发放,不符合公司财务与工资发放惯例,无法证明劳动关系解除及权利义务结清。
在庭审策略方面,朱亚龙律师紧扣“是否存在真实辞职意思表示”这一核心争议焦点。他从签名真实性、形成背景、履行痕迹等角度对公司提交的《辞职报告》等材料进行全面质证,否定其证明效力。同时,他整合微信聊天记录、社保记录、银行流水、放假通知等客观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结合春节放假、岗位未变动、管理未中断、社保未断缴等事实,向法院充分阐述金X的劳动关系是连续的。
最终,法院采纳了朱亚龙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金X辞职,劳动关系自2009年2月起连续存续至2025年6月17日。判决确认金X与苏州XX公司2009年2月至2025年6月17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案件诉讼费用由公司承担。
朱亚龙律师秉持“正直为本,诚信为锚”的执业信条,在这起案件中,凭借精准的证据收集和有效的庭审策略,成功为委托人金X保障了工龄完整,实现了委托人的核心诉求,也再次证明了他在民商事诉讼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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