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原告王建经许可进入锡林浩特金牌科技有限公司园区作业,却不幸被该公司饲养的犬只咬伤,经诊断为多处开放伤、神经损伤,构成十级伤残。就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25万余元赔偿事宜,原告与相关方协商无果,遂决定诉至法院。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温志晶律师自2020年起在内蒙古理想律师事务所执业,此次接受原告委托,以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提起诉讼。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温志晶律师展现出其丰富的实务经验。温志晶律师曾在锡林郭勒盟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实习,这使得她在证据收集和梳理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在面对被告金牌公司辩称原告存在私自靠近、挑逗犬只的重大过失,以及被告柏颇公司主张其非犬只饲养管理人不应担责的情况时,温志晶律师开始精心梳理诊疗、园区管理等证据。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仔细研究每一份证据,为后续的庭审做好充分准备。
为了更准确地确定原告的伤残等级以及误工、护理、营养期限,温志晶律师申请了司法鉴定。她深知司法鉴定结果对于案件的重要性,只有客观合法的鉴定意见才能为原告争取到合理的赔偿。凭借着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她在庭审中有力地论证了金牌公司未尽管理义务,而原告并无过错。
最终,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法院认为本案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金牌公司作为饲养人未充分约束犬只,且无证据证明原告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柏颇公司非饲养、管理人,无过错不担责。法院依据司法鉴定意见,核定了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全部损失,判决金牌公司十日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70812.29元,同时驳回原告对柏颇公司的诉求及其他诉讼请求。
温志晶律师不仅在此次案件中表现出色,还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律师行业发展课题调研报告二等奖、全区律师工作课题调研文章二等奖、内蒙古理想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锡林郭勒盟律师协会优秀委员等多项荣誉。她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在合同审查方面经验丰富,为企业规避了很多潜在风险,以严谨务实的态度和精准专业的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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