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婷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处理过众多复杂案件,其中苏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令人印象深刻。
2024年3月,被告人苏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使用银行卡系用于接收和转移犯罪所得资金的情况下,仍提供本人3张银行卡及1部手机给他人使用,并配合提供“刷脸”验证服务,帮助他人从银行柜台取现人民币41万元。经查,涉案资金中包括吴X被网络诈骗资金151200元、张某被网络诈骗资金50000元。苏X从中非法获利4000元。苏某陷入了困境,如果不能妥善处理,他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失去自由。
项婷律师接手此案后,做的第一件事是及时了解案情,引导被告人认罪认罚。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项婷律师多次会见苏某,向其阐明法律后果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苏某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积极配合侦查,为后续从宽处理奠定了基础。
接着,项婷律师积极推动退赃退赔。她建议苏某及其家属尽快全额退缴违法所得4000元,并在此基础上主动向公安机关缴纳补偿款50000元,用于弥补被害人损失。该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被视为认罪悔罪的重要表现,对争取缓刑起到了关键作用。
在准备庭审过程中,项婷律师充分挖掘从轻、减轻情节。她重点论证苏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全额退赃退赔”等多重从宽情节,向法庭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案件的转折点在于适用速裁程序。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苏某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建议适用速裁程序。项婷律师同意并配合,法院适用速裁程序、独任审判。
最终,2024年6月27日,法院当庭宣判,采纳了项婷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被告人苏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4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苏某对判决结果表示接受,未上诉。项婷律师成功为苏某争取到缓刑,避免了实刑羁押,让苏某无需实际入狱服刑。在这个案件中,项婷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不懈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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