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济南,一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山东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包了济南某文旅小镇2x楼B、C户型样板房装修工程,该工程由建设方山东某公司发包给某公司,陈某某系中标集团项目负责人。工程完工后,中标集团却拖欠工程款XXX.75元未付。山东某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中标集团、某企业公司、陈某某、山东某公司一同起诉至法院,要求他们承担付款责任。
本案中,山东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是来自广东知恒(济南)律师事务所的杨蕾律师。杨蕾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诉讼仲裁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她是知恒(济南)律师事务所诉讼仲裁法律事务部主任、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同时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其团队累计办案超1000件,实战经验丰富,还曾累计为当事人争取过亿款项,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一审时,山东某公司向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中标集团支付工程款,山东某公司在欠付质保金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然而,中标集团不服一审判决,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主张一审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不应由其直接担责。2022年X月XX日,案件立案并进入合议庭审理阶段,杨蕾律师代表被上诉人山东某公司到庭应诉答辩。
在二审审理过程中,杨蕾律师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她多次查阅一审卷宗,仔细研究每一个细节,针对中标集团提出的无合同关系、不应担责、工程款金额错误等上诉理由,逐一进行了有力反驳。她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件事实,撰写了多份详细的法律文书,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杨蕾律师还积极与合议庭沟通,及时反馈案件情况,确保法院能够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和双方观点。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中标集团的上诉,维持原判。中标集团需向山东某公司支付工程款XXX.75元及逾期利息,山东某公司在21778.98元未付质保金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二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中标集团承担。这一结果让山东某公司十分满意,他们对杨蕾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态度给予了高度评价。客户表示:杨律师专业又负责,让我们很安心。
杨蕾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出色的辩论能力,成功稳固了一审胜诉成果,为当事人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她始终秉持着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为当事人争取每一分合法利益的执业理念,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和众多好评。在未来的工作中,杨蕾律师将继续以专业的服务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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