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便是如此,20XX年XX月,原告不幸因交通事故遭受严重人身损害,先后在本地及外地多家医院治疗,被评定为两处十级伤残。面对身体的伤痛和经济的压力,原告委托山西惠胜昌律师事务所的吕泽宇律师代理维权,将肇事司机及承保交强险、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主张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5万余元。
吕泽宇律师毕业于忻州师范学院法学专业,2019年取得法学学士学位,2020年在山西惠胜昌律师事务所实习,2021年正式成为执业律师,至今已有5年执业经验。他擅长处理金融、建设施工合同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民事争议问题,以及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赔偿等劳动争议和企业、商事仲裁等各类诉讼及非讼业务。
接受委托后,吕泽宇律师迅速投入工作。他全面梳理了原告长达一年多的诊疗记录、医疗费票据、交通费凭证及误工证明等材料。考虑到保险公司可能提出的抗辩点,他重点补充了转院治疗的必要性说明、伤残鉴定报告及收入明细。为了制定出更有效的诉讼策略,吕泽宇律师反复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最终明确了以交强险优先赔付+商业险按责分担为核心的诉讼策略。
在庭审过程中,吕泽宇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应变能力。针对保险公司对天津治疗必要性的质疑,他结合出院医嘱中继续神经外科治疗的明确要求,详细论证了转院治疗的医学必要性与合理性。对于保险公司提出的非医保用药、外购药不予赔付的主张,他指出,该类费用系治疗伤情所必需,且无证据证明其属于不必要支出,依法应予支持。针对误工费计算标准的争议,他主张按照行业平均工资计算,避免了因原告举证不足导致的赔偿数额大幅降低。
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原告的伤残等级、三期及后续治疗费用进行了鉴定。尽管保险公司对部分鉴定意见提出异议,但吕泽宇律师协助原告积极应对,由于保险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法院最终采信了鉴定意见作为定案依据,仅对后续治疗费部分保留了原告另行主张的权利。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原告198000元;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按70%责任比例赔付原告123624.15元;两项合计赔付321624.15元(已扣除保险公司先行垫付的18000元);鉴定费3500元由二被告承担,诉讼费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履行了赔付义务,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原告对吕泽宇律师的服务非常满意,评价说:吕律师把每个细节都考虑到了,让我在维权过程中少走了很多弯路。此次案件的成功处理,充分体现了吕泽宇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也为更多遭遇类似困境的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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