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X是证券市场的个人投资者,而XXX原本是深交所的上市公司。2024年2月,XXX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到了2025年3月,XXX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XXX存在多项违法事实。一是通过虚构电解铜贸易业务和少计利息费用的方式虚增利润,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5,033,833.35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0.22%。二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和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18年至2023年,通过支付往来款、代垫费用和共同借款的方式向实际控制人梁X提供资金,相关交易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未及时披露,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三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17年、2020年分别为实控人梁X对外借款提供2亿元、2000万元担保,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应关联担保余额。
林X在XXX实施上述违法行为期间买入了其股票,违法事实被揭露后,股价下跌,林X遭受了损失。这时候,林X的处境很糟糕,自己的投资打了水漂,不知道该如何挽回损失。
林X委托了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的徐晓律师团队对XXX提起诉讼。徐晓律师是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主要业务领域为证券欺诈诉讼。
这个案件被法院选为XXX证券虚假陈述系列案件的示范案件。这意味着,能否胜诉以及赔偿比例不仅关系到林X的利益,更会影响到数千名投资者。徐晓律师团队全面考虑了本案以及后续案件的情况,制定了针对性的诉讼方案。
在诉讼中,最大的难点在于如何认定案涉虚假陈述行为的重大性。XXX提出抗辩,认为案涉虚假陈述行为不构成重大性。理由是揭露日当天股价上涨0.36%,且揭露日后一个月内股价整体上升了7.86%,绝大部分交易日的换手率均在5%以下。在XXX披露2017年至2023年每年度报告后的多个交易日内,股价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持续下降,部分年度报告披露当日的换手率均不足3%。所以主张涉案虚假陈述行为不具有重大性。
面对这个难题,徐晓律师团队进行了全面分析。他们发现,在揭露日前后六个交易日,XXX的股价自身发生了明显的背离情况。揭露日前六个交易日,股价上涨15.29%,揭露日之后的六个交易日,下跌了3.23%,前后对比的整体波动差异达到了18.52%。这说明揭露日后没有延续此前上涨的趋势,市场由于虚假陈述的揭露从上涨转为下跌,违法行为的揭露对股价产生了明显影响。
他们还对比了揭露日后六个交易日深证综指、深证成指以及XXX股价的涨跌情况。深证综指上涨了3%,深证成指上涨了2.43%,但同期XXX是下跌了3.23%,XXX和两大指数的偏离值均超过了5%,说明在市场整体上涨的情况下,XXX是逆势下跌的,而这一下跌是由于其违法行为的揭露导致的。
另外,揭露日后XXX所属的电子元件行业在六个交易日内上涨了3.76%,说明XXX的走势也是与行业相背离的。还有,XXX揭露日前x日,由于出现放开量化交易的普遍性传闻,整个股市大幅下跌,当天深证综指下跌3.79%,XXX所属的电子元件行业指数也下跌了5.91%,XXX当天是跌停的,跟大盘和行业指数是同步的。2024年x月xx日大盘和行业指数均整体强势上涨,两市超过5200只股票上涨,但当天XXX受立案调查的负面影响,其涨幅仅为0.36%,若没有当日大盘和行业的拉升,XXX的股价暴跌将显而易见。
经过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最终法院认定,虽然揭露日当日XXX股价上涨0.36%,随后六个交易日内XXX的累计跌幅仅为3.23%,但同时期大盘指数及行业指数均明显上扬,可见案涉虚假陈述行为的揭露对XXX的股价是有抑制性影响的。据此,法院认定案涉违法行为具有重大性。
林X原本担心自己的损失无法挽回,现在法院认定了违法行为的重大性,为他争取赔偿奠定了基础。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徐晓律师团队通过对比大盘、行业以及个股股价的情况,精准地找到了案涉虚假陈述行为对股价的抑制性影响。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