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资成功索回
2023年,王在20年3月至10月期间,被蒋雇佣到渝区两组团A分区A地块项目干活。工程结束后,王被欠劳务费8842元未支付。王委托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的刘XX和张玥律师为其代理案件。张玥律师和同事收集各方证据,王提交工资表汇总表,土木公司提交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四川建司提交建筑施工劳务承包协议,蒋提交结清承诺书。最终,法院判决蒋与四川建司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王劳务工资8842元,蒋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王资金占用损失,土木公司对蒋、四川建司的支付义务向王承担先行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0元由蒋负担。张玥律师是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律师,还担任重庆市合川区律工委妇联委员等多个职务,具备深厚法学功底与人文关怀能力。
两年内的其他委托
在第一次案件结束后的两年内,张玥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良好的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又陆续接到了其他委托。这期间,张玥律师始终秉持“专业温情,精益求精”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认真负责。
再索劳务工资
20年3月至10月期间,王又在蒋承包的渝区两组团A分区A地块项目提供劳务。土木公司作为总承包单位,通过工资代发形式支付了部分工资,尚欠王17649元。土木公司将工程分包给四川XX司,后者又分包给无资质的蒋。王再次委托张玥律师及其同事刘为其代理案件。此次案件与第一次不同,欠款金额增加,涉及的法律关系也更为复杂。张玥律师仔细分析案件,认为四川XX司因将项目分包给无资质个人蒋导致拖欠工资,应承担清偿责任,土木公司作为总承包单位应先承担清偿责任,之后可依法追偿。最终,法院判决蒋应支付王17649元的劳务工资及资金占用损失,土木公司承担先行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41.23元,其中96.49元由被告蒋承担。
抚养费纠纷调解
除了王的案件,梁及其法定代理人梁也委托张玥律师和胡律师处理与被告唐的抚养费纠纷。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自20年5月起至起诉之日的拖欠抚养费9500元,并要求被告自20年12月起提高每月抚养费至1000元。张玥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调解经验,与双方沟通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唐须支付20年5月至20年11月期间拖欠的抚养费共9500元,分两期支付,从20年12月起,被告每月28日前向原告支付600元抚养费,直至原告梁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买卖合同纠纷胜诉
重庆商贸有限公司与重庆贸易有限公司、张X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重庆商贸有限公司委托张玥律师为其代理。一审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公司货款300元及资金占用损失,张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重庆贸易有限公司、张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已超付货款,并质疑欠款条的有效性。张玥律师在二审中据理力争,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经过这四次委托,多位当事人对张玥律师的服务都非常满意。后来有当事人表示,选择张玥律师是因为她专业负责,能真正为当事人解决问题。张玥律师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多次获评合川区“法律服务先进个人”“优秀律师”“法律援助服务之星”,她以实际行动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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