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水市秦州区的一个便民市场里,原本平静的生活被一场冲突打破。王XX一家在此经营扯面生意,与经营麻辣粉的夏XX一家摊位相邻。然而,2016年11月1日的一场争吵,让王XX、辛XX、王XX三人陷入了伤痛之中。他们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于是找到了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的梁小龙律师。
梁小龙律师自2013年投身律师行业以来,已执业13年。他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学本科,曾先后任职于乡镇政府、公安交警部门及税务机关,积累了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2022年6月,他还取得了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证书。自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各类案件已逾1011件,尤其擅长刑事辩护等多个法律领域。
在这起故意伤害案中,梁小龙作为王XX、辛XX、王XX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全程参与了案件的处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夏XX、闫XX犯故意伤害罪,王XX等人也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二被告人赔偿各项经济损失。
梁小龙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把握案件关键焦点。他仔细审查案件证据,根据王XX、辛XX、王XX三人的病情,结合2016年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为他们合理计算赔偿金额。在法庭上,他逻辑清晰地阐述诉求,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夏XX、闫XX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他们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均从轻处罚。同时,判决二被告人共同赔偿王XX、辛XX、王XX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费用共计57552.92元。
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理,展现了梁小龙律师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的专业能力。他以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切实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也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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