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意外总是突如其来。一位原告在正常出行时,不幸被一辆租赁车辆撞伤。这起事故不仅让原告身体遭受了伤痛,还带来了医疗费、误工费以及车辆损失费等一系列经济损失。原告无奈之下,将驾驶人、车辆租赁公司以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希望能获得相应的赔偿。然而,租赁公司和保险公司却以责任主体、医保外用药、定损金额等理由进行抗辩,这让原告的索赔之路变得困难重重。
此时,杨稳定律师介入了此案。杨稳定律师执业4年,长期深耕于民商事法律领域,尤其在交通事故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她现任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人身损害、交通事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还是高级企业合规师、西安市某区法院商事调解员,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已经承办各类案件逾五百件。
接手案件后,杨稳定律师做的第一步就是厘清车辆使用、管理、投保义务关系。她深知在车辆租赁这种特殊情形下,责任主体的认定至关重要。通过大量的调查和分析,她穿透名义主体,锁定了实际侵权人以及保险责任人。这一关键动作避免了原告因主体混乱而无法索赔的情况发生,为后续的索赔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证据收集方面,杨稳定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她仔细收集与原告实际损失相关的证据,包括医疗费用清单、误工证明、车辆维修发票等。对于保险公司提出的“医保外用药不赔”“定损金额过低”等不合理主张,她凭借对车辆租赁行业运营模式与保险理赔惯例的熟悉,精准地进行反驳。她指出,医保外用药是为了更好地治疗原告的伤痛,是必要的支出;而定损金额过低不符合实际情况,她通过提供详细的车辆维修记录和市场价格参考,有力地证明了原告的车辆损失。
在庭审过程中,杨稳定律师制定了合理的庭审策略。她清晰地阐述了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强调驾驶人应承担侵权责任,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范围内进行赔付。她的陈述逻辑清晰、有理有据,让法官能够全面了解案件的情况。
最终,法院采纳了杨稳定律师的意见,认定驾驶人承担侵权责任,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付,支持了原告车辆重置、人身损害等全部合理损失。这一结果让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全面的维护,不仅填补了人身损害赔偿,也弥补了车辆财产损失。
杨稳定律师始终坚守“用责任与担当践行律师使命”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她都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她善于从案件细节中梳理关键事实,突破争议焦点,制定最优诉讼策略,兼顾效率与效果,全力追求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在这起车辆租赁/挂靠情形下侵权责任认定案中,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自己的执业理念,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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