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令人痛心疾首的案件中,田X遭遇了飞来横祸。2013年,他驾驶车辆正常行驶,却因超越D驾驶的车辆,引发了ABCD四人的不满。四人驾车截停田X的车辆,A持刀、BC持斧头下车将他包围并实施殴打,D虽未下车,但也参与了事发起因与现场围堵。最终,田X被残忍杀害,A捅刺其颈部的行为成为致命伤。
当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常洁律师接受委托介入。此时,案件表面上是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对ABC三人立案侦查,D被列为证人。然而,常洁律师并没有被眼前的表象所迷惑。她通过细致入微地阅卷,认真梳理每一个案件细节,凭借自己深厚的刑事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办案实操经验,发现了诸多关键问题。
常洁律师认为,ABCD四人构成共同犯罪,D虽未下车实施具体伤害行为,但参与了事发起因与现场围堵,绝不能轻易放过。更为重要的是,ABC三人的行为并非简单的故意伤害,而是具有明确的杀人故意。他们持刀具、斧头这些凶器作案,打击田X头颈部等要害部位,打击力度大,且是多人围殴,案发后还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综合这些情节,常洁律师坚定地认为,三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常洁律师将自己的辩护意见提交检察机关后,引起了高度重视。检察机关不仅采纳了她的意见,依法将D追加为犯罪嫌疑人,还重新认定A构成故意杀人罪,BC构成故意伤害罪,三人在故意伤害层面成立共同犯罪。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常洁律师继续坚持自己的辩护观点,据理力争。最终,法院采纳了她的全部辩护意见。
常洁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卓越的表现。她深耕此领域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四百余件,尤为专精于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同时在涉恶涉黑等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在过往的工作中,她凭借精准的辩护策略与专业的庭审把控,多次为当事人争取到良好的辩护成果。比如在一些类似的复杂刑事案件中,她总能抽丝剥茧,找到案件的关键所在,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辩护。
常洁律师始终坚守“法为圭臬,信为基石;专业护权,温心履职”的执业理念。在田X被故意伤害致死案中,她就是这样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被害人讨回了正义。她的坚持和努力,让法律的公正得以彰显,让受害者的权益得到了切实维护。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的责任与担当,也让人们看到了法律的力量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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