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不起诉人A】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公安机关认定其参与某网络平台相关运营,涉嫌共同犯罪。当事人面临着可能的刑事处罚,一旦罪名成立,将对其生活和名誉造成极大影响,且在主犯未到案的情况下,案件情况复杂棘手。
此时,冯东跃律师接受委托。他是江西客家人(定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赣州市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赣南师范大学外聘教师,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300件。接手案件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全面审查案卷材料,仔细研究同案供述、资金流水、身份关系、岗位职责等关键证据。通过严谨分析,他发现【被不起诉人A】并非公司股东、未固定领取工资、无充分证据证实其主观明知犯罪并参与共同犯罪,在主犯未到案情况下,无法认定其作用地位与获利,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随后,他向检察机关提交专业律师意见,指出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
检察机关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仍然认为本案指控【被不起诉人A】构成开设赌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对【被不起诉人A】作出不起诉决定,终止刑事追诉,当事人恢复无犯罪记录状态。这一结果让当事人重获自由,避免了错误的刑事追诉,维护了其人身权利、诉讼权利与名誉权。冯东跃律师日常就是这样,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一个个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守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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