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资某某公司一直与何某某有着业务往来,何某某以未进行工商登记的“XX厂”名义,向资某某公司采购化工材料。从2021年12月至2022年9月,资某某公司按约定提供了货物,累计产生货款365862元。然而,何某某仅支付了20000元后,便不再履行付款义务。2023年8月,双方对账确认何XX尚欠货款345862元,可即便资某某公司多次催收,何某某始终拒不付款且拒绝沟通。
无奈之下,资某某公司委托了广东绿儒律师事务所的单嘉妍律师。单嘉妍律师拥有十余年法律从业资历,秉持“专业做事、以心度人”的执业理念,办案作风严谨细致。面对这个无书面合同、交易主体不规范且被告缺席审理的案件,她迅速制定了针对性的办案思路。
首先,明确责任主体是关键。由于交易是以未工商登记的“XX厂”名义进行,单嘉妍律师仔细梳理交易痕迹,结合对账单签名、微信聊天记录、货款支付记录等证据,明确何某某作为该洗水厂实际经营者,应承担涉案货款的支付责任。
接着,固定核心证据。因双方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单嘉妍律师重点整理两份对账单、微信聊天记录、货款支付凭证等核心证据,构建完整、有效的证据链,佐证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及欠款事实。她还查阅了《民法典》中关于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文,确保诉求合法有据。
最后,精准主张诉讼请求。单嘉妍律师结合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明确诉讼请求为追回拖欠货款345862元及利息,精准确定利息起算时间及计算标准。针对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她提前梳理庭审陈述要点,强化证据质证。
在庭审中,单嘉妍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和清晰的阐述,有力地支撑了资某某公司的诉求。法院经审理,确认资某某公司与何某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何某某拖欠货款的行为构成违约,支持了单嘉妍律师代表资某某公司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何某某向资某某公司支付拖欠货款345862元及相应利息,案件受理费由何某某全额承担。
事后,资某某公司对单嘉妍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态度称赞不已。单嘉妍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担当,为企业解决了欠款难题,也再次证明了她在商事纠纷领域的深厚实力。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