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机关查明,B某与国外供货商共谋,通过水客带货、低报价格、伪报贸易性质三种模式走私乐器。水客带货,就是把本应正常申报的300余支乐器,通过多地旅检渠道,以“蚂蚁搬家”的方式携带入境;低报价格,是伪造合同、发票压低申报价格,走私进口50余支乐器;伪报贸易性质,则是将一般贸易货物伪报为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贸易,套刷身份证提货入境。海关初核偷逃税额超过100万元,按照法律规定,B某极可能按个人犯罪处理,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且没有缓刑的可能。即便按单位犯罪,100万元也是“情节严重”的分水岭,作为单位负责人会直接跳档加重量刑。B某心急如焚,他跟家属说公司一直合法经营,是自己对海关政策理解不足,被供货商误导才涉案。一旦自己被判实刑,公司就完了,员工也得失业。
这时,B某家属紧急委托了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周文达律师。周文达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那可是经验丰富,工作10余年间承办刑事案件近600件,尤其擅长经济犯罪类案件辩护。
周文达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开展工作。在审查起诉阶段,他先是完成了阅卷。对于走私案件,核心证据是海关核定证明书、电子数据、交易流水、报关单证,而这些也正是辩护的关键。
在主体定性上,侦查初期办案机关倾向认定B某个人犯罪,因为走私行为是他对接供货商、支付货款、接收货物,资金流和他个人高度关联。但周文达律师从单位犯罪展开体系化论证,提交了四点辩护意见:一是走私行为是为公司经营所需,乐器用于公司业务,体现单位整体意志;二是违法所得归公司账户,用于公司运营,没被B某个人侵占;三是公司合法注册、有资质,不是为犯罪设立;四是涉案行为是B某作为单位负责人的履职行为。而且,律师还检索并提交了最高检企业合规典型案例和当地同类不起诉/缓刑案例。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单位犯罪意见,将公司列为被告单位,B某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税额核减也是个大难题。海关初期计核结果逼近110万元,一旦被法院采信,B某即便按单位犯罪也得面临三年以上实刑。周文达律师团队严格审查《海关核定证明书》,发现存在数量重复计算和合法交易混入的问题。他们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最终海关重新计核,核减近15万元,将偷逃税额定在94.8万余元,落在100万元以下的降档区间。
审查起诉阶段,周文达律师主动构建了主动认罪认罚、全额退缴、合规整改、类案支撑的立体化从宽体系,还多次和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公司全额退缴税款,启动企业合规整改,提交类案及不起诉意见。检察机关最终作出量刑建议:被告单位罚金95万元,被告人B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
庭审中,周文达律师继续强化辩护意见,法院采纳全部量刑建议,B某被判处缓刑。
从这个案子咱们能学到,企业经营一定要了解相关政策法规,避免因无知犯错。遇到法律问题,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而且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积极配合,主动整改,争取从轻处理。
周文达律师凭借10余年的执业经验,承办了近600件刑事案件,在这起走私案中,他精准把握关键辩点,从主体定性到税额核减,再到与检察机关沟通,每一步都处理得非常到位。深厚的法学功底让他在处理复杂的走私案件时从容不迫,最终为B某争取到了缓刑的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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