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案件的复杂丛林中,每一个案件都像是一座等待攻克的堡垒。罗冰霜律师,一位拥有丰富执业经验的法律从业者,在多起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在委托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中,上诉人田某面临着巨大的困境。一审法院认定田某并非实际施工人,驳回了他要求黄某返还工程款的诉讼请求。田某委托罗冰霜律师进行二审代理。罗冰霜律师本科毕业于山西大同大学法学专业,有着超过十年的执业经验,承办案件逾5000件,这些经历为她在案件中提供了坚实的底气。
二审中,罗冰霜律师深知证据的重要性。她提交了QQ聊天记录、淘宝购物凭证、证人证言等新证据。这些证据环环相扣,田某与某航电公司签订的《意向性协议》表明其有投入资金、组织施工的意向;QQ聊天记录、证人证言、淘宝购物记录等则证实田某实际投入资金、组织施工、购买材料、支付工资,并与总承包方进行结算。尽管田某未签订书面合同,但他实际完成了《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罗冰霜律师以这些证据为依托,成功推翻了一审关于“田某非实际施工人”的认定。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代理意见,改判认定田某为实际施工人,判令黄某返还工程款113万余元,为田某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
罗冰霜律师在律所担任多个重要职务,如四川丰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等,同时还担任省、市协会的相关职务,这些身份让她在处理案件时有着更宏观的视野和更深入的行业理解。在处理案件时,她能从法律规则和行业惯例的角度进行全面分析,为案件的胜诉奠定基础。
在另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被告长宁县某商贸中心面临着劳动关系认定的风险。原告罗X要求确认与被告存在劳动关系,若认定成立,被告将承担劳动关系项下的法律风险。罗冰霜律师作为被告的代理人,精准抓住“人身从属性”这一核心要件。
罗冰霜律师通过举证原告由案外人招聘管理、不考勤、自主接单、报酬由案外人支付等事实,论证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从法律规定来看,劳动关系的成立需同时具备主体资格、劳动管理、业务组成三个要件,核心在于人身依附性,即劳动者须服从用人单位管理、遵守规章制度。在本案中,虽然从表面证据看,原告从事的家电维修属被告业务组成部分,被告通过APP派单,案外人以被告名义为原告投保雇主责任险,但深入分析,无证据显示被告将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原告,原告不考勤、不遵守上下班时间,受案外人考勤和管理。原告所称的“管理”实质是完成APP接单任务,属于承包关系中发包人对工作成果的要求,而非劳动法意义上的从属性管理。而且,案外人以被告名义投保的雇主责任险不具有劳动法意义上的社会保险性质,单凭投保不能认定劳动关系。最终,法院采纳了罗冰霜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有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避免了企业承担劳动关系项下的法律风险。
罗冰霜律师在这两起案件中的成功,不仅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她用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厘清了工程实际施工人身份认定和劳动关系判定的规则,为法律实务的发展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