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三名油漆工承接了某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油漆施工工作。工程完工后,公司仅支付了10000元劳务费,剩余122400元经多次催收始终未予支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名油漆工委托罗心艳律师向法院提起合同纠纷诉讼。
罗心艳律师于20XX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300余件。接受委托后,她首先梳理案件事实,核实案涉劳务施工的承接过程、施工完成情况、劳务费结算及部分支付的关键细节。针对本案无书面劳务合同的情况,罗心艳律师重点收集固定核心证据,包括被告公司财务向委托人发送的农民工工资统计表、财务转款的银行流水、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转款电子凭证、劳务费结算表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用以证明双方事实上的劳务关系及被告拖欠劳务费的具体金额。
案件立案后,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被告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罗心艳律师按时到庭参与庭审,当庭清晰陈述案件事实,提交全部证据材料,充分论证委托人的诉讼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主张被告应支付拖欠的劳务费并承担相应的资金占用利息。同时,罗心艳律师针对被告放弃质证权利的情形,向法院阐明案涉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请求法院依法采信。
在处理此类合同纠纷案件时,罗心艳律师一贯注重梳理案件事实,收集固定核心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她还会在庭审中清晰陈述案件事实,提交全部证据材料,充分论证委托人的诉讼请求。此外,她还会针对被告放弃质证权利的情形,向法院阐明案涉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请求法院依法采信。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剩余劳务费及相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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