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欣璐律师就职于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担任南通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与老年人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多项职务。执业多年来,她总办理案件近千件,其中婚姻案件办理400多起,在婚姻家事、继承纠纷、赠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成绩斐然。
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范欣璐律师在各业务领域成果显著。在离婚纠纷方面,她承办的离婚纠纷案件占比高达45%,善于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夺、过错赔偿等复杂争议。在子女抚养权问题上,她成功解决多年未决的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为当事人争取到孩子抚养权,解决了孩子户口难题,让孩子顺利入学。在刑事辩护领域,主要集中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类刑事案件(占比约60%),她精准把控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流程辩护要点,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当事人在侦查阶段成功推动案件撤销,为涉嫌非法销售专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及故意伤害罪的当事人在侦查阶段争取取保候审,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
下面来看范欣璐律师处理的两个典型离婚纠纷案例。
第一个案例是特殊离婚纠纷,原告ZX与被告C某于XXXX年经人介绍认识并结婚,婚后生育一子ZX某(患有童年孤独症)。因婚后双方感情基础薄弱,C某缺乏家庭责任感,夫妻长期分居,感情破裂。此前ZX曾起诉离婚,但因C某民事行为能力存在缺陷而撤诉。后经ZX申请,法院认定C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CXX为其监护人。ZX委托范欣璐律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诉求为: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子ZX某随自己共同生活,被告支付抚养费,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担共同债务。此案件的核心难点在于:被告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诉讼需先通过特别程序确认其行为能力并指定监护人,程序复杂且耗时;婚生子患有孤独症,需兼顾其抚养稳定性与双方抚养能力,同时平衡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涉及嫁妆转化的夫妻共同财产(房屋、车辆等)分割,需明确产权归属与折价补偿标准。
范欣璐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程序前置+协商优先+权益兼顾”的核心策略。首先完善前置程序,梳理此前特别程序的判决结果,确认C某无民事行为能力及CXX的监护人身份,同时收集婚姻关系证明、子女相关证据、财产债务证据、感情破裂证据等关键证据。接着精准制定诉讼方案,将“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作为核心,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兼顾双方实际情况,主动与被告监护人CXX沟通,提出“产权清晰+折价补偿”的财产分割思路。庭审中,系统呈现证据链,论证感情破裂、主张抚养权、确认协议效力。最终,法院全面采纳范欣璐律师的代理意见,准予双方离婚,明确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案。
另一个案例是GX与SX的离婚纠纷。原告GX与被告SX结婚并育有一子SX某。婚后被告SX先后因盗窃罪、诈骗罪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长期服刑导致夫妻感情出现裂痕。20XX年被告刑满释放后,仅半年便无故离家失联,对家庭及子女未尽任何照顾义务。GX委托范欣璐律师提起离婚诉讼,诉求判令双方离婚、婚生子随自己共同生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XXXX元,教育费与医疗费各半分担。此案件的难点在于:被告失联且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需通过合法程序保障庭审顺利推进;需明确被告多次刑事犯罪及失联行为与夫妻感情破裂的关联性;要扎实举证原告对子女的长期抚养事实。
范欣璐律师制定了精准办案策略,一方面指导当事人全面收集固定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另一方面深入研究《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明确被告多次犯罪、服刑及失联行为已符合“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庭审中,被告缺席审理,范欣璐律师围绕诉讼请求有序出示全部证据,有力论证婚生子由原告直接抚养的合理性与必要性。最终,法院全面采纳其代理意见,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子由原告直接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且抚养费标准远超原告初始主张。
在这两个案例中,范欣璐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在第一个案例中,她面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的复杂程序与法律限制,通过前置程序梳理、关键证据固定搭建扎实诉讼基础,重视与法官的沟通协作,优先推动协商调解,平衡双方权益与特殊子女的抚养需求。在第二个案例中,她精准破解被告失联、缺席庭审的复杂困局,构建胜诉证据链,全力守护当事人核心权益。
在司法实践中,离婚纠纷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情感因素和利益关系。范欣璐律师处理的这两个案例,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对于同行来说,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善于与法官沟通,优先推动协商调解;对于当事人来说,遇到离婚纠纷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范欣璐律师在每一个案件中坚持精研法理,恪尽职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丰富的实务经验和热忱的公益之心,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婚姻家事及刑事辩护等法律领域赢得了良好口碑,践行着律师的社会责任与职业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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