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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离婚申请一方可以撤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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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8 · 1784人看过
导读:递交离婚申请一方可以撤回。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
递交离婚申请一方可以撤回吗

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会有吵架拌嘴的时候,一冲动就跑去民政局递交离婚申请。可冷静下来后,又开始后悔,心里琢磨着递交申请的这一方到底能不能撤回申请呢?这也是不少人在冲动离婚后会面临的困惑。下面就来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离婚冷静期内可撤回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离婚登记处理表》联原件一并存档。比如小张和小李冲动之下递交了离婚申请,在冷静期内小张后悔了,他就可以按照上述流程去撤回申请。

二、撤回申请的操作要点

要撤回申请,首先得注意时间,必须在离婚冷静期内进行。其次,要准备好相关材料,也就是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也很关键,不能让别人代劳。而且要去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能随意找个地方。比如小王和小赵申请离婚,小王想撤回,他就不能跑到其他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撤回手续。

三、冷静期届满未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意味着,如果在冷静期过后,双方没有一起去领离婚证,那么之前的离婚申请就自动撤回了。例如,小陈和小孙在冷静期过后,因为各种原因没有一起去领离婚证,那么他们的离婚申请就被视为撤回。

四、撤回申请后的后续处理

如果撤回了离婚申请,夫妻双方可以继续共同生活,也可以选择再次申请离婚。如果再次申请离婚,依然要经过离婚冷静期等程序。要是双方在撤回申请后,因为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产生了纠纷,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刘先生和刘太太撤回离婚申请后,在财产分割上有分歧,他们先自行协商,但没达成一致,这时刘先生就可以向法院起诉

离婚申请撤回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很多问题,比如之前因为准备离婚而进行的财产分割约定是否还有效,再次申请离婚时的流程会不会有变化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合规的执业资质,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流程,给出合理的建议。有专业靠谱的律师帮忙,能让你在处理离婚相关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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