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被告人苏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原来,苏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使用银行卡用于接收和转移犯罪所得资金的情况下,提供本人3张银行卡及1部手机,并配合“刷脸”验证,帮助他人取现41万元,其中包括多起网络诈骗资金,苏某从中获利4000元。苏某家属经人介绍,找到了在湖北黄冈麻城市执业的项婷律师。项婷律师是湖北光程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深耕当地刑事辩护与民商事纠纷领域。
项婷律师接手后,先做的第一件事是多次会见苏某。她有着严谨细致的办案习惯,每次会见都会向苏某阐明法律后果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苏某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积极配合侦查,这为后续从宽处理奠定了基础。
此后,项婷律师积极推动退赃退赔。她建议苏某及其家属尽快全额退缴违法所得4000元,并主动向公安机关缴纳补偿款50000元,用于弥补被害人损失。同时,她充分挖掘苏某的从轻、减轻情节,重点论证苏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全额退赃退赔”等多重从宽情节,并向法庭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此外,鉴于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苏某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建议适用速裁程序,项婷律师同意并配合。
这些动作逐步改变了案件的走向。最终,法院采纳了项婷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苏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4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苏某对判决结果表示接受,未上诉。
判决生效后,苏某顺利回归社会。项婷律师认为,在刑事辩护中,充分利用法律规定和制度,积极引导当事人悔罪,挖掘从轻情节,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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