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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18年丈夫出轨生子,妻子获居住权和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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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8 · 123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侯浩亮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律所: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101202310723330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686038956
代表案例:5个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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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李X拿着丈夫出轨生子的证据起诉离婚,却因房子没证面临无家可归的困境。这起案子不仅涉及复杂的婚姻关系,还牵扯到无证房产分割的难题,她能成功维权吗?
分居18年丈夫出轨生子,妻子获居住权和精神赔偿

上世纪90年代,李X和王X结婚,还有了一个儿子。后来两人感情破裂,开始长期分居。为了孩子,李X一直忍着没离婚。这一忍就是18年,没想到王X在这期间出轨,还和别人有了孩子。孩子成年后,李X终于决定起诉离婚。一开始,她觉得只要有丈夫出轨的证据,离婚和分割财产应该问题不大。

然而,问题来了。他们婚内买的房子,因为历史原因没办产权证。按照司法实践,法院没法判决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归属。这可把李X急坏了,要是处理不好,她离婚后可能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而王X却能继续住着房子,甚至把“第三者”带进去。李X慌了,自己尝试和王X协商,可王X根本不配合,她心里越来越焦虑,开始自我怀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后来,李X经人介绍找到了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的侯浩亮律师。侯律师执业多年,在婚姻案件方面经验丰富。

侯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李X为家庭付出了24年,离婚后又没有其他住房,而王X存在明显过错。这个细节成了扭转局面的关键。

围绕这个关键细节,侯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一方面,他指导李X收集王X与他人同居的证据,锁定王X在婚姻关系中的重大过错,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做准备。另一方面,依据《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规定,侯律师让李X准备夫妻长期分居、房子是婚内购买以及自己无其他住所的证据。

到了庭审的时候,双方展开了激烈交锋。原告律师主张房子无法分割所有权,但李X为家庭付出多年,离婚后无房居住,应该设立居住权,并且王X存在重大过错,要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被告律师则强调房子所有权不明,不应该设立居住权。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侯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房子由李X居住并设立居住权,王X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准予双方离婚。听到判决结果,李X原本极度紧张的心情一下子放松了,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房子没办证别放弃,可申请居住权保障权益。第二,注意收集对方出轨等过错证据,利于主张精神赔偿。第三,孩子成年后,勇敢用法律为自己争取安稳晚年。

这起案子告诉我们,面对复杂的婚姻纠纷和房产难题,不要轻易放弃。在这个案子里,侯浩亮律师抓住李X为家庭付出多且无房居住、男方有过错的细节,成功为李X设立居住权并争取到精神赔偿,维护了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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