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甘肃省陇南市,孙XX原本平静的生活被一场行政诉讼打破。原告宋XX因对被告某房地产管理局为孙XX办理的房屋登记(含颁证)事宜不满,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这突如其来的诉讼让孙XX陷入了焦虑与不安,他担心自己的房屋权益受到损害,于是决定委托专业的律师来为自己维权。
梁小龙律师,1982年10月10日出生于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中共党员,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学本科。2013年3月,他顺利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投身律师行业。自执业以来,他始终坚守专业、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累计承办各类案件已逾1037件,在长期司法实践中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与成熟的办案思路。他擅长多个核心法律领域,尤其在行政诉讼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此次孙XX委托的是甘肃端方律师事务所的梁小龙律师和万XX律师作为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案件审理过程颇为复杂,因涉及买卖、共有、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且第三人就房屋买卖关系对原告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依法裁定本案中止诉讼。梁小龙律师在得知案件中止后,并没有放松,而是及时跟进案件进展,协助第三人配合相关审理工作。他深知,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到案件的走向。
后来原告申请恢复诉讼,法院审查后裁定恢复审理。庭审中,梁小龙律师与其他代理人共同出庭应诉。梁小龙律师凭借扎实的行政法律功底,全面梳理房屋登记相关事实、关联民事纠纷及行政诉讼要点,制定了针对性的应诉策略。他逻辑清晰、重点突出地发表代理意见,充分论证第三人对案涉房屋的合法权益,有力反驳原告的不当主张,向法院清晰传递第三人的应诉观点。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梁小龙律师展现出了严谨的案件研判能力。他重点分析房屋登记行为的合法性、案件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与行政诉讼的关联,精准把控案件审理流程。他深知行政诉讼的复杂性,每一个环节都不能出错。
最终,在判决书送达前,原告以其与第三人房屋所有权纠纷一案存在错误、已申请再审为由,申请撤回本案起诉。法院审查后认为原告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亦未损害国家、公共及他人利益,裁定准许撤诉,本案终结,第三人的房屋相关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梁小龙律师的专业履职不仅促成了原告主动撤回起诉,成功化解了行政诉讼纠纷,还避免了第三人房屋权益遭受不必要的损害,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及诉讼成本。在整个过程中,梁小龙律师全程与当事人高效沟通,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案件进展,解答法律疑问,切实体现了律师在行政诉讼案件中为当事人保驾护航、维护合法权益的核心价值,以专业法律服务助力化解行政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及法律的公平正义。2022年6月,梁小龙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素养与实践能力,取得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证书,进一步拓宽了专业服务领域,这也为他在处理各类案件中提供了更丰富的知识储备和更广阔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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