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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多番举证,助患方获百万医疗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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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8 · 172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姚凤东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392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黑龙江百发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302202310682268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
咨询电话:16616011155
代表案例:10个
律师优势: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姚凤东律师从事建筑工程3年,拥有工程师职称,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从事装修工程7年,在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方面具有专业的知识。姚凤东律师擅长领域: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医疗损害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侵权责任纠纷等。姚凤东律师承诺针对每个案件都会认真负责,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付出自己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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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患者B因腹胀就医,最终在家中死亡,患方认为医院诊疗存在过错,索赔无果后委托姚凤东律师提起诉讼,最终获赔104万余元。
律师多番举证,助患方获百万医疗损害赔偿

姚凤东律师自2023年起执业,就职于黑龙江百发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交通事故、经济纠纷等领域。在长期执业中,他承办各类案件200余件,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

这起案件是典型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原告为患者家属,被告是哈尔滨某医院。争议焦点集中在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认定、计算方式,以及精神抚慰金是否按责任比例折减。

患方最初掌握了患者在多家医院的病历、费用票据、诊断证明等证据,但缺乏能直接证明医院过错与患者死亡因果关系的关键证据。

姚凤东律师介入后,展开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他全面梳理患者先后在哈尔滨、北京四家医院就诊的证据,将各阶段病历、费用票据、诊断证明等进行系统整理,形成完整证据链,以此证明院方延误治疗导致患者病情恶化及错过肝移植时机。同时,及时申请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鉴定意见认定院方存在多项过错、原因力为同等原因,为索赔奠定了核心依据。此外,针对院方对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质疑,律师充分运用村委会、镇政府证明及病历材料,证明患者父母符合被扶养人条件。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院方主张父母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有农田出租即不属于“无其他生活来源”,对被扶养人生活费提出异议;还上诉请求改判不支持被扶养人生活费及按50%比例计算精神抚慰金。姚凤东律师则协助鉴定机构出具异议回复函,依据相关规定成功抗辩院方重新鉴定的申请,维持鉴定意见的证据效力。针对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争议,律师运用相关证明材料说服法院认定父母符合被扶养人条件,并正确计算生活费。在二审中,律师提交详细答辩意见,援引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成功维持一审判决,保住了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抚慰金全额。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院方承担50%的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041919.5元,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14203元。二审法院驳回院方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9575元由院方负担。

姚凤东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采取全面梳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及时申请司法鉴定、运用相关证明材料应对争议、在二审中提交详细答辩意见等方法,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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